南京:可以适当改造或购买存量住房作为保障房。

05-15 09:08

5月11日,据南京市房地产协会消息,近日,南京市正式发布《南京市整体规划保障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不仅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还要强调南京市。将适度改造或收购存量房屋作为保障房,盘活闲置房屋的使用。这些标志着南京市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建立了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按照我市的实际情况,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


2、明确准备方法。除了政府提供集中新建划拨用地外,可以适当改造或购买存量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盘活使用闲置房屋。


3、确定供应范围。优先供应最困难的工薪人群,然后逐步扩大到整个工薪收入群体。


4、加强供后管理。明确保证房不能以任何形式调整为商品房流入市场。每一个认购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保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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