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大新闻!超过十亿人的直接关系

04-28 07:13

非银行支付,是指通过微信、支付宝等软件扫码支付或转账,而不是银行提供的支付服务。


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消息称,为确保《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央行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央银行表示,《条例》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后发布的第一部金融行业行政规定。为了适应行业的发展变化,《条例》将支付业务重新分为两类: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然而,具体的分类方式和新旧支付业务之间的关系仍需明确。有必要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过渡期安排和新旧支付业务衔接方式,促进非银行支付市场的有序推进。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数据,近年来,支付机构的业务量迅速增长。目前,非银行支付机构年营业额超过1万亿元,金额近400万亿元,服务于10亿多人和数千万商家。同时,支付业务与人民群众资金的安全密切相关。《条例》和《实施细则》将督促各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拓市场,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实施细则会影响支付机构的几何?


记者了解到,在制定《实施细则》过程中,央行充分评估了相关条款对支付机构业务发展和支付服务市场的影响,并给予股票支付机构充足的过渡期。同时,确保同一许可事项适用于同一审查标准,促进支付机构行政许可工作公开透明,按照充分和流程规范进行。


对于支付机构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坚持依法行政。《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条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细化相关工作要求和实际办理流程,推动支付机构行政许可工作公开透明,按照充分和流程规范进行。同时,部分支付机构适度下发变更事项审批权限,更好地营造法治经营环境。


第二,坚持稳步前进。《实施细则》保持了与前期监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宏观政策取向的一致性,明确了新老支付业务的衔接方式,设置了充足的过渡期。机构换证过渡期最长可达近5年,保证了现有支付机构的有序推进,不改变原有支付业务的许可范围。


第三,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根据支付市场的快速发展实践,《实施细则》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合理适当地提高注册资本和净资产的要求,增强支付机构的风险防御,加强公司的治理和稳定经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从1亿元到4亿元不等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附加值等细节明确


对于市场关注度较高的注册资本要求,根据《条例》第八条,非银行支付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并按有关规定增加。具体来说,如果你同时从事以上两种以上的业务类型,注册资本的最低附加值将根据业务类型和业务区域的范围,按照本条第一款到第四款的规定进行总计算。也就是说,对于全国展业、全牌照的支付机构来说,最低限额是4亿元。


题目:“央行大新闻!超过10亿人的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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