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日报:明确离线休息权,使工作人员工作有利可图,离线有保障。

04-28 04:23

随着线下休息权进入法律的呼声越来越高,随着此类案件裁判的增加和公众对隐形加班的密切关注,如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明确线上工作与线上加班的界限,如何划分用人公司的正常管理权和侵权行为的界限,如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将在理论和实践上得到更充分的论证。


“24小时在线,电子邮件必须及时回复”“下班后手机还在响”...这是《工人日报》最近发布的一系列报道,“8小时之外,我可以离线吗?”一些工人在现实中“无休止地休息”。为了遏制这种无形的加班现象,一些专家建议将离线休息权引入劳动立法。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即时通信工具的出现,在线办公已经成为各行各业和领域的一种常见工作模式,相应地,“离职不离线”、“下班后继续在另一个地方工作”等损害了工人的休息权。比如有的劳动者下班假期还是要用微信处理工作;有的劳动者要时刻处理几个甚至几十个工作组,休息时间不要及时查看和回复群内消息,轻的被批评,严重罚款;其他劳动者的朋友圈也成了加班的“秘密角落”,“企业每天发朋友圈”“不还钱”等等。


有学者指出,在信息时代,劳动者改变了工作模式,劳动力市场模糊了工作与私生活的界限,立法部门需要及时完善相关制度,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益。在这种背景下,提出离线休息的权利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新技术、新环境下的休息休假。离线休息权是指劳动者除法定或约定工作时间外,有权拒绝通过数字工具进行工作联系或处理工作事项,不得受到不利待。


实现线下休息权,可以有效避免过度劳累和工作压力对劳动者身心健康的影响,进而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和生产效率。从这个意义上说,线下休息权是劳动者的权利,可以使劳动关系双方双赢。


虽然离线休息权在立法层面还处于建议和讨论阶段,但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案例已经成为离线休息权落地的“推进器”,最典型的案例是中国第一起“隐形加班案”。本案当事人陈女士下班后长期需要使用微信等社交软件在线工作,这是典型的隐形加班,即社交媒体工作在下班时间和休息日已经超出了简单的沟通范围,工作内容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的特点,不同于临时性和偶尔性的一般沟通,体现了用人单位管理用工的特点。由于这一特点,本案被法院认定为加班,最终法院裁定公司向陈女士支付3万元的加班费。


该案的判决突破了传统的加班认证方式,创造性地提出了“提供实质性工作”的标准和“占用时间明显”的原则作为“隐形加班”的认证标准,弥补了法律空白,保障了劳动者的“离线权”,为今后各地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和借鉴,也向公众传达了通过法律法规可以规范劳动者离线休息权的信号。


值得注意的是,离线休息权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工人有权拒绝工作时间外的工作安排,享有休息权;第二,工人在网上工作后应该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目前后者更容易落地,也更受工人关注,即用人单位应支付工人休息时间在线工作的加班费。


这种劳动争议的焦点大多集中在加班事实的认定上,这也印证了劳动关系双方都非常关注8小时以外的线上工作加班费的支付。因此,有业内人士建议,在设置离线休息权制度框架的基础上,要正视不同用人单位的差异,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由协商的空间,保证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和运营。


对于很多职场人来说,他们通常不反对加班,而是反对“免费加班”。如何平衡劳动者权益保护和企业运营发展的需求,是需要解决线下休息权的核心问题。


随着线下休息权进入法律的呼声越来越高,随着此类案件裁判的增加和公众对隐形加班的密切关注,如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明确线上工作与线上加班的界限,如何划分用人公司的正常管理权和侵权行为的界限,如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将在理论和实践上得到更充分的论证。


期待线下休息权的规定尽快落地,让劳动者在线工作有利可图,保证线下休息,减少和遏制用人公司非法安排加班的情况,帮助劳动者走出“休息”的困境,从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健康发展。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