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确定

04-20 10:52

山西日报



山西日报新媒体综合报道 四月十二日,太原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公布了太原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三部门发布的《太原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显示,为进一步加强太原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管理,减轻家长负担,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在太原市公立中小学、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主提供课后服务,课后服务收费由政府定价。


课后服务内容


引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和答疑,为学习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社区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活动。


课后服务时间


一般在正常上课日下午放学后,全面实施“5” “二”方法,即学校每周都要进行课后服务,每天要进行2小时,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太原市正常下班时间。


资费标准


在公立中小学,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1.0元/学生小时,初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1.0元/学生小时,高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1.3元/学生小时。在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2.1元/学生小时;初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3.0元/学生小时。在寄宿制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费已经纳入教育教学费用,课后服务费不再收取。


有关部门要求


课后服务严格遵守学生自愿参与的原则。学校在开展课后服务时,要充分征求家长的意见,征求学生的需求,主动告知家长服务模式、服务项目、安全措施等。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不得强制学生参加。


同时,禁止以课后服务的名义乱收费,不得以课后服务的名义私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反学生家长的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列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如早到学校看管、自习、午休看管、晚上上课等。


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属于服务费,学校按学年向学生收取。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公开课后服务费标准、服务时间、教学内容等信息。


在相关政策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增加了课后服务保障的资金额度,学校在收费时应及时减少。各县(市、区)、各级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免费服务。对低收入家庭、在太原市领取最低工资或有特殊困难家庭的中小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


原题:《太原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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