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新生态即将到来!有了新的“国九条”,证监系统出台了26项新规,4位司长详细讲解

04-18 09:42


4月12日,新《国家九条》发布,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最新声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最新部署和规划正式发布。同时,是中国证监会和各大交易所的实施,发布配套措施,公开征求对六项具体制度和规则的意见。在中国证监会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严伯进、申兵、张望军、郭瑞明等四名相关职能司司长进行了最新解读。


首席风险官、发行司司长严伯进在会上表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新“国九条”精神,推动金融市场“1” N“随着政策体系的形成和实施,中国证监会制定并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和制度规则,并公开征求关于发行控制、上市公司控制、证券公司控制、交易控制等6项规则和议案的意见。


总体而言,涉及四项文件的修订,包括《科技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清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更管理规则》、《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


涉及两个文件的制定,包括《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条例》、《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条例(试行)》。


并颁布了一项《意见》,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


此外,结合以上内容,沪深证券交易所同步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股票发行上市审计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19项具体业务规则的意见。


新国九条与配套政策文件同步,又称1 N,在市场人士看来,如此细化的政策调整,在a股历史上是罕见的,有理由相信a股将迎来新的生态。


财联社记者发现,该话题至少围绕上市发行、退市制度、全链监管、减持制度、上市券商控制、中长期资金入市、程序化交易、高频交易等八大问题展开。


看点一:配制全链力量,加强全过程监督。


新《国家九条》提到,发行上市准入要严格控制。首席风险官、发行司司长严伯进表示,中国证监会将集中精力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提高质量和效率,认真落实。


在完善制度方面。中国证监会将抓紧将《若干意见》提出的措施转化为制度规则。我们将稳步推进与交易所《上市规则》的修订,对主板创业板的财务指标、科技创新板的科技属性、监督检查的抽取比例、限制突袭的“清仓”分红、上市委员管理等做出新的安排。我们将及时公开修订后的制度,并做好实施工作。


就加强监管而言。我们将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督促发行人承担第一责任,确保信息公开、真实、准确、完整;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的责任,促进实现从重视“批量”到重视“可投入”的理念转变。交易所应继续承担审批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专业能力,严格监管新股发行定价。中国证监会将进一步做好统筹工作,配制全链力量,加强全过程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就提质增效而言。做好文章,促进新上市公司的结构调整,提高质量。一方面,在适当提高部分板块上市财务指标的基础上,支持不同领域的代表性公司上市,使新上市公司具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和更平衡的行业结构。另一方面,研究提高政策准确性和包容性,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疏通困难,促进资源配置到科技创新等社会经济重点领域,更好地服务新质量生产力发展。


首席风险官、发行司司长严伯进表示,总的来说,在强监管方面,中国证监会将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资本市场监管体系,实施“长牙带刺”管控、棱角分明。


看点二:适当提高主板和创业板企业的财务指标。


新《国家九条》提到了提高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财务指标。首席风险官、发行司司长严伯进表示,这意味着要从根本上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严伯进介绍,将提高主板和创业板的上市标准,从两个步骤入手:


首先,计划适当增加主板和创业板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数据。对于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板准备增加到1亿元,创业板准备增加到6000万元。科技创新板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企业的财务状况保持不变。


二是要对科技创新板企业的科技属性提出更高的要求。这样,每个板块之间就可以拉开梯子,板块层次更加鲜明,特色更加突出,更好地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属性、不同业务规模、不同投资目的、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的需求。


严伯进表示,目前沪深交易所已做好修改上市规则的准备,同时也考虑了在审公司规则适用的衔接过渡。


观点三:退市制度减少“壳”资源的价值


新“国九条”提到要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正常退市格局。


4月12日,中国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上市公司司长郭瑞明表示,《退市意见》专注于提高股票上市公司质量水平,加强“僵尸空壳”和“害群之马”的清理,通过严格的退市标准降低“空壳”资源价值;同时,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加强退市公司投资者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严格强制退市标准。这里涉及四个部分:一是严格适用于重大违法退市,降低2年财务造假触发重大违法退市的门槛,增加1年严重造假、多年持续造假退市的情况。第二,长期不处理资金占用导致资产被“挖空”、多年来,内部控制的不规范意见和控制权的混乱竞争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上市公司的有效信息,这些信息被纳入标准化退市,增强了标准化运营的强烈约束。第三,提高亏损企业营业收入退市指标,增加绩差企业退市力度。第四,完善市值标准等交易类退市指标。


二是进一步畅通多元化退市渠道。完善吸收合并等政策要求,鼓励引导头部企业立足主营业务,加强产业链整合。


第三,减少“壳”资源的价值。加强并购管控,加强主业关联,加强对“借壳上市”的监管。加强收购控制,压实中介机构责任,规范控制权交易。严厉打击“炒壳”背后的违规行为。坚决清理不具有重组价值的上市公司。


四是加强退市监管。严格遵守退市制度,严厉查处财务造假、内线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严厉处罚造成重大违法退市。推进完善系统化的行政、刑事和民事责任追究制度。


五是对退市投资者进行赔偿救助。灵活运用代表诉讼、先行赔偿、专业调解等多种工具,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注意到,退市改革进一步严格了重大违法退市标准,加强了三项规范性退市。郭瑞明表示,这项改革降低了财务欺诈导致退市的年限、金额和比例。调整到现有指标,连续两年造假额度超过5亿元,超过50%,一年造假额度超过2亿元,超过30%。、2年造假3亿元,超过20%、持续三年以上造假的目的是有效遏制财务造假,新规将严格适用于2020年至今持续三年以上财务造假的企业退市。新规发布前已收到行政处罚通知,适用旧规,不再追溯到过去;但对于这类企业,我们仍将坚决推进刑事责任追究、民事赔偿等工作,增加立体责任追究。


郭瑞明透露,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尽快推进相应措施,严厉打击各种规避退市行为,更加大力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净化金融市场生态。他还强调,退出市场的管控原则是“应退尽退”,没有也不应预定数量。下一步,要认真执行新规则,努力实现“退得下”、“退得稳”。


看点四:督促上市券商成为发展的“领导者”


新《国家九条》提到,推动证券基金机构高质量发展。当天,中国证监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据机构司长申兵介绍,此次修订突出了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旨在通过加强监管,督促上市证券公司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导者”和“领导者”。新规对上市证券公司的新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人民的立场要更加明确,要求上市证券公司履行服务实体经济、做好金融市场“看门人”的职责,强化上市公司姓“公”的理念,把维护各类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重中之重,完善客户关系管理,切实提高投资者的长期收益。


第二,发展战略要更加先进,要求上市证券公司坚持把功能放在第一位,以主业为重点,端正经营理念为行业树立榜样。市场融资要合理谨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帮助科技自力更生、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居民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更好地配置有限资源。


第三,合规风险控制要更加严格,要求上市证券公司带头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和全体员工合规要求,充分发挥现代企业治理的有效性,加强内部制衡,完善员工管理,提高激励约束力。


第四,信息披露要更加透明,要求上市证券公司立足行业功能分区和风险特征,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披露净资本和流通性等相关核心风险控制指标和财务运营情况,确保公司运营更加透明,财务报告更加规范,市场约束更加有效。


看点五:朝北交易也包括在监管范围内


当天,证监会正式发布了《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条例(试行)》,引起了市场的密切关注。


根据中国证监会市场一司司长张望军在会上的总结,从内容上看,可概括为“四个突出”:


首先是突出维护公平。基于中小投资者数量众多的最大国情,在报告管理、交易控制、系统安全、多元化收费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要求。针对程序化交易在信息和技术上的优势,有效保障市场交易的公平性,控制负面影响,发挥积极作用,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健康发展。


二是突出全链监管。提前实施“先报后交易”要求,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应提前报告账户基本信息、资金信息、交易策略等内容。技术系统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相关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合规风控系统。在这一点上,证券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进行了实时监控,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异常交易监控标准。证券公司要落实客户管理责任。此后,加强自律管理与行政监管的衔接,明确追究违法行为的责任。


三是突出管控重点。《《管理条例》要求证券交易所明确高频交易认定标准,可以对高频交易实行多元化收费,并且严格管理其异常交易行为。同时,明确投资者在进行高频交易前,应报告功能测试状态、系统异常应对措施等额外信息。


第四,突出系统政策。《管理条例》是程序化交易控制的基本制度安排,明确了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行业协会的职责分工,并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行业协会细化业务规则和具体措施,逐步构建行政监管和自律管理相互衔接的系统规则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朝北投资者的程序化交易一直备受关注,《管理条例》也对朝北投资者的程序化交易提出了最新要求,包括内外投资者纳入交易报告制度,内外投资者执行相同的交易监控标准。对此,张望军明确强调,对朝北程序化交易的监管不是对朝北投资者印象深刻,也不是区别对待,而是平等对待,有效保障各类投资者的交易和监管公平。


他指出,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在广泛征求国内外投资者意见的基础上,推动两地证券交易所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尽快出台具体规定,推动实施朝北程序化交易监管机制。


看点六:高频交易不是避而不见,也不是放任不管。


值得注意的是,在程序化交易范围内,《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条例(试行)》公开征求意见,从维护市场公平性和交易秩序入手,也对高频交易提出了更严格的多元化监管政策:一是《管理条例》要求高频交易报告系统服务器所在地、系统检测报告、系统异常应对措施等额外信息;二是授权证券交易所提高高频交易费用标准,并考虑收取撤单费等其他杂费;第三,证券交易所将重点监管高频交易。如果发现异常交易,可以严格按照规定采取控制措施。


张望军表示,监管部门对高频交易实行差异化监管,既不是为了避免这种交易方式,也不是为了放手,而是为了体现“扬长避短、规范发展”的思路。一方面,我们将通过有目的的控制安排,限制高频交易过多的优势,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控制负面影响。另外,通过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安全性,规范高频交易行为,促进金融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看点七:固化违规减持处罚措施


记者注意到,当日中国证监会公开征求意见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条例》将由标准化文件升级为中国证监会规定。据上市公司司长郭瑞明介绍,这意味着这种方法将成为标准化减持行为的基本规则。


此外,中国证监会还同步更改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更管理规则》。郭瑞明说,这些新规则共同构成了“1” “2”规则体系,便于市场多方理解和遵循。郭瑞明表示,自去年以来,中国证监会首先责令改正非法减持,要求相关主体回购并向上市公司支付差价,这也得到了投资者的支持。


本次咨询建议的《减持办法》进一步固化了这一措施,有利于及时纠正违规操作,避免相关主体非法盈利,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中小投资者的损害。对于金额较大、情节较重或拒绝改正的,应立案处罚,严格遵守市场纪律。因此,《减持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应当处罚的违规行为。


此外,《减持办法》还增加了公司和董事会秘书的义务,要求公司对股东进行规则提醒,要求董事会秘书定期检查股东减持情况,主动报告非法减持情况,有利于加强股东减持管理。


郭瑞明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对制度进行优化和完善。


看点八:引导各类中长期资金提高股权投资规模


记者注意到,总体来看,资本市场中长期资金总量仍不足,配套机制不完善,“长期资金长期投资”的政策环境尚未完全形成。其中,公募基金作为资产管理行业权益投资的代表,权益产品占比不高,市场领先力不足;保险基金、养老金股市投资、绩效评价、投资运营等制度环境还有很大的优化空间。


新《国九条》提到,要大力推进中长期资金入市,不断壮大长期投资力量,这也是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一个重要问题。会上,机构司长申兵表示,中国证监会正在与有关部门会同,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加快形成合力,引导各类中长期资金增加股权投资规模,增强促进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影响力,形成中长期投资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


第一,做好自己的事情。具体措施包括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升值空间。完善中长期资金交易管理要求,支持其作为战略投资参与上市公司固定增长;鼓励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更加注重长期投资价值,减少短期交易行为。同时,大力发展股权公募基金,优化产品注册机制,建立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快速审核渠道,丰富公募基金的投资产品类别。完善基金经理分类评价体系,引导基金公司全面提升投资、研究和综合服务能力。规范基金公司高管和基金经理的薪酬制度,更加突出稳定投资者回报的政策取向。


第二,完善制度机制。创造政策环境,支持各种中长期资金进入市场。主要措施包括促进各类中长期资金升级长期评估体系,更好地实现“长期资金长期投资”。落实和完善国有保险公司绩效考核办法,积极推进保险基金长期股票投资试点,提高保险基金股市投资的稳定性和总投资额。进一步完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股市投资政策。提高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投资灵活性等。


看点九:正在研究和部署促进金融市场长远发展的改革措施。


记者注意到,新《国家九条》和《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三个时间表:一是未来五年,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整体框架将基本形成。更完善的投资者保护制度机制。证券基金期货机构的实力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上市公司的质量和结构明显提高。大大提高了资本市场的监管能力和有效性。加快形成良好的金融市场生态。


第二,到2035年,适应性高、竞争力强、包容性强的金融市场基本建成,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更有效的保护。投融资结构趋于合理,上市公司质量明显提升,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资本市场监管体系机制更加完善。


第三,到本世纪中叶,金融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了与金融强国相匹配的优质金融市场。


因此,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12日表示,新“国九条”的一系列发展目标是系统、全面、循序渐进的。我们必须坚持社会化法制化改革的方向,尊重规律和规则,一步一步落实,长期努力,不动摇地把蓝图变成现实。新“国家九条”坚持系统思维、远近结合、综合政策,组织与证监会有关方面的实施安排,共同形成“1” N”“政策制度。"1"就是意见本身,"N"就是一些配套制度规则。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证监会还将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对促进金融市场长远发展的改革措施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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