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了!张文中,清白归来…
导语:
5月31日,对于张文中和物美集团来说,是有历史意义的一天。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同时,改判同案原审被告人张伟春、同案原审被告单位物美集团无罪。
这起案件,也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的大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再审的涉产权和企业家冤错案件的第一案。
张文中案算得上是一个标志性案件,对当事人、民营企业家、所有民众都有重大价值。这意味着产权保护理念渐入人心并实实在在地践行于法律实践当中。
5月31日,物美创始人张文中被最高法再审改判无罪的消息刷屏,企业大佬纷纷为此事点赞,正义尽管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人生是一场奋斗,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企业家存在的价值就是奋斗。”今年3月3日,从公众视线消失很多年的张文中出现在亚布力论坛上,他深情朗读《给40年的信》,频频表达感恩之情,这一次演讲在业内引起热议。
同时,也让在场的很多企业家热泪盈眶,马云、柳传志等大佬纷纷站起来为他鼓掌致敬。
相信,如果不是12年前那场突如其来的牢狱之灾,张文中现在应该是“新零售”的领军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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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中其人
说起张文中,知道的人也许并不多,但说起黄光裕,大家可能都如雷贯耳。20年前,张文中跟黄光裕就是两个商业巨子!
张文中,1983年从南开大学数学系毕业后,先后在中科院系统科学研究所、美国斯坦福大学攻读博士及博士后。
回国之后,他并没有搞研究,1994年创办了物美商城,并开设了第一家物美超市,没想到的是1995年超市的销售额就达到1亿多元。于是,他就一发不可收拾地将全部精力都投入到零售行业。
之后,张文中带着物美以一种摧城拔寨、大力扩张的姿态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从2004年开始,物美通过托管、收购、重组的方式,先后控制、拥有了超市发、京北大世界、天津大荣等零售企业,一度占据了北京1/3的零售市场份额。
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很多政府部门都找他合作,很多领导人也都到他的超市考察,当时,物美就有“明日沃尔玛”之称。
这一切的发展却在2006年戛然而止。11月12日,张文中接到中纪委通知,要求其协助调查,许多人猜测是受到落马的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腐败案的牵连。
因为张文中、刘志华两人在石景山创业时熟识,物美接收的不少国有商业资产都是从北京市商业里面取得的合作,而刘志华当时恰恰分管这个部分。2003年物美在香港上市的时候,刘志华还作为政府代表帮着去敲钟,并且获得了张文中象征性意义的股票相赠。
所以,刘志华出事被查牵涉到张文中,但是最后法院给张文中定罪的并不是刘志华的事件,而是三项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诈骗罪。
2006年12月7日,张文中因涉嫌行贿、挪用公款,被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2007年12月25日,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张文中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公款罪。
2008年10月9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张文中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宣判后,张文中提出上诉。
2009年,张文中最终因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12年。
服刑期间经两次减刑,张文中于2013年2月6日刑满释放。随后,张文中向河北高院提出申诉,2015年12月河北高院驳回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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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怨无恨,对得起良心和历史”
其实,张文中前几年就已经出来了,但是相对低调,3月在亚布力论坛的演讲《给40年的信》是他出狱后首次公开的演讲。
张文中之所以打破沉默,则是因为最高法将直接提审他和顾雏军的案子,尽管“提审”并不意味着翻案,但对于曾经失去自由的张文中来讲,正义总算来了。
当时,全国工商联专职副主席黄荣在看了他的演讲后,深受感动和启发,希望各界党政干部都看一看张文中的那封信,因为在他看来,这是对中国民营企业家精神最好的诠释。
出狱后,很多人建议张文中移居国外,过平静的生活。但他却表示,“我是企业家,我是中国人,我要为物美数十万员工、为中国经济拼搏。”
也有朋友问他,你遭受这么大委屈?为什么不怨天?为什么不尤人?张文中很豁达:“我对得起良心,我对得起历史,我无怨无恨。”“谁也不愿意坐牢,但我会坚守道德和诚信,因为自己不苟且,不违背做人的底线而后悔。”
对于参与此案的公检法机关、个人,张文中更是没有记恨心理,也不想追究任何人的责任。
当然,形成这样一个认识内心也是过了大坎的。张文中补充,“我想通了,然而要对得起历史,所以我要求彻底纠正我的冤案,还我彻底的清白,被侵犯的财产要依法返还。”
并称,返还的财产将全部捐出,用于推进依法治国和扶贫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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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真的来了
今天,正义真的来了!
最高法再审宣判:张文中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
张文中案,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的大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再审的涉产权和企业家冤错案件的第一案。
要知道,刑事案件,无罪难;逮捕之后,无罪更难;判决执行完毕后,冀望通过申诉的方式达到无罪的,更是难上加难。而张文中案是其中改判难度最大的申诉案件之一。
另外,张文中是以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提审的方式改判无罪的,而不是由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法院)或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再审的方式改判无罪,这就更加罕见。
这充分说明了张文中案的意义绝非仅是案件本身,而是具有标杆意义和指导意义:以标志性的个案,彰显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实际行动,从而增强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财富安全感。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一定不会缺席,而且,“迟到的正义依然无比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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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语
有专家表示,张文中案再审与以往不同,过去最高法院再审的主要是杀人、强奸、抢劫等刑事犯罪,这次再审纠正的是经济犯罪,并且属于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方面的案件,这说明最高法院加强人权保障、纠正冤假错案发展到新的阶段。同时,也释放出高层对企业家保护、产权保护重视的信号。
有恒产者有恒心,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经济主体财产权的有效保障和实现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和《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要求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
张文中案的改判,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实现的,因此也被视为最高法院依法纠正涉产权和企业家冤错案件第一案。张文中案的改判,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依法平等保护产权、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
“纠正一起错案,胜过制定一沓文件”,产权纠纷申诉案件甄别纠正工作的深入,必将进一步增强包括企业家在内的全社会公民的人身、财产、财富安全感,使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使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法治、司法产生更多的获得感、安全感,从而营造出更加法治、透明、公平的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张文中案在中国庭审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等进行了庭审直播,属于重大影响案件,通过该案定会形成一定的判案参考。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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