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分享!伊川这场普法活动教家长科学带娃

1分钟前

伊川县融媒体中心●伊川新闻●


5月15日是第三十三个“国际家庭日”,为了引导广大家长树立“依法带娃、依规育人”的正确育儿理念,伊川法院“梧桐花开”普法团队专门走进西场学校,开展了“家庭教育宣传日”主题活动。


活动现场,“梧桐花开”普法团队一同参与了西场学校“阳光家校法务驿站”的揭牌仪式。揭牌环节结束后,活动进入互动答疑环节,法官们针对家长们在育儿、监护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惑,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针对家长提问最多的“孩子沉迷手机,家长能不能没收”这个高频问题,法官给出解答: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当然有权对孩子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长和内容进行管理,但是法律倡导的是“合理管教”,而非简单粗暴的干预。法官建议家长可以和孩子一起协商制定家庭手机使用规则,这种方式既尊重了孩子的自主选择权,也能很好地履行家长的监护职责。同时法官提醒,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的学习、休息、娱乐以及体育锻炼时间,避免给孩子过重的学习负担,同时要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不少家长也提出了“离婚后把孩子委托给老人照顾,是不是就算尽到父母责任了”的疑问,针对这个问题,法官给出了明确的回答:不算。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是开展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哪怕因为工作等客观原因委托祖辈帮忙照顾孩子,父母仍然需要通过打电话、视频通话、定期回家探望等方式,亲自履行对孩子的家庭教育职责。《家庭教育促进法》也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除此之外,法官还结合自身审判工作中接触到的实际案例,针对当前未成年人容易出现的沉迷网络、接触不良信息、网络交友不谨慎等问题,给在场的家长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提醒和育儿建议。


西场学校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普法宣传活动,是法律的刚性规范和教育的柔性关怀一次很好的融合。有了法院的专业法律支持,学校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也更有底气、更明确方向。后续,学校还会继续加强和伊川县法院、县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常态化联动,共同搭建起家校法协同共育的平台,守护每一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记者 周顺杰)


伊 川 新 闻


伊川县广播电视台 伊川县融媒体中心


新闻发布官方平台


总监制郭明杰监制李战国


编审赵伊曼制作许思琪


原标题:《速看!伊川教你如何妥妥带娃!》


阅读原文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