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拴绳德牧咬死合规牵引泰迪,法院给出明确判决
主人牵着牵引绳正常散步的泰迪犬,突然冲出一只没拴牵引绳的德国牧羊犬将其撕咬,最终泰迪犬伤重不治,德牧的主人需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最近,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最终判决德国牧羊犬的饲养人曾某,赔偿泰迪主人杨某各项经济损失一共7375元。
事情发生在2025年9月2日晚间,杨某当时牵着自己的泰迪犬走到一家餐饮店门口,自家泰迪突然被曾某养的德国牧羊犬咬伤。事发之后,杨某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处理,随后立刻把受伤的泰迪犬送到宠物医疗中心抢救,可惜泰迪犬伤势太重,没能抢救过来,这次抢救杨某一共花费了4275元的医疗费。据了解,这只泰迪是杨某在2018年9月6日购买的,当时买狗就花了3100元。
事发之后,双方就赔偿的事情没能谈拢,协商没有结果,杨某于是把曾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曾某赔偿自己泰迪犬的购买费用3100元、宠物医院抢救费4275元,同时杨某认为泰迪突然死亡给自己带来了严重的精神打击,还主张了20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受到法律保护,行为人因为自身过错侵犯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对应的侵权责任。在这起案件里,曾某没有给自己饲养、管理的宠物犬采取有效的约束措施,他的德牧咬伤了杨某已经合规牵引的泰迪并致其死亡,曾某的行为存在明显过错,和杨某遭受的财产损失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理应承担对应的侵权责任。而针对杨某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因为杨某没能向法院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自己因为这次事故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所以法院对这项诉求依法没有支持。最终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法官解读
如今随着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很多家庭都把宠物犬当做家庭里的重要成员。饲养宠物犬的时候,饲养人必须严格遵守各地养犬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养犬,依法履行对宠物犬的看管、约束以及安全防护义务。尤其是对于体型较大或者烈性犬只,饲养人更要提高自身的注意义务,采取拴养、圈养等严格的管控手段,避免宠物犬咬伤他人、损坏他人物品,防止给他人的人身以及财产安全造成损害。在本案当中,曾某饲养宠物却没有采取任何有效的约束措施,最终导致自己的狗咬伤他人宠物并致其死亡,已经构成了侵权,自然需要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这份判决不光保护了原告杨某的合法财产权益,同时也对不文明养犬的行为作出了否定评价,给所有养犬人敲响了警钟。
从法律层面来看,宠物犬一般会被认定为公民的私有财产。因为宠物犬受侵害引发的纠纷,通常都是按照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来处理,法院一般仅支持宠物犬的购买费用、医疗救治费用这些直接、实际的财产损失。当然法院并不是完全不支持宠物主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但是想要得到法院的认可,当事人需要举证证明涉案宠物属于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且因为侵权行为发生了永久性的灭失或者毁损,同时给权利人带来了严重的精神损害,不满足这些条件的话,很难获得支持。
文明养犬不只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更是每个养犬人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饲养人应当自觉做到依法养犬、规范养犬、文明养犬,主动给宠物拴绳、做好免疫等工作,共同维护公共秩序和周边的生活环境。另外如果真的因为宠物侵权发生了纠纷,当事人一定要注意留存好购买凭证、医疗票据、事故现场相关证据等材料,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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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未牵绳宠物犬撕咬他人宠物犬致死,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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