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有效失败纳入科研评价,优化科学基金资助与成果评估机制的建议

2分钟前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生态学时空,作者:复旦赵斌,原文标题为《能否把“有效失败”纳入科研评价体系?| 完善科学基金资助与成果评价机制的政策建议》



科学发展本就不是一条平顺的直线,科研路上遭遇挫折跌倒,再重新站起来,很多时候比一路顺风顺地走下去,对科学进步的价值更大。



十天之前,我曾撰写《AI秒出答案的时代,先失败才是最好的学习方法》一文,在梳理这篇文章的过程中,我对“有效失败”这个概念做了系统的学习和梳理,对其内核有了清晰的认知。



近日我读到2026年4月30日出版的《Nature》周刊中的一篇文章《我们需要谈谈科学的失败》,文章直接点出:失败本就是科研工作的常态,但学界几乎没人愿意公开讨论这个话题。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根源就在于当下的科研体系只认“成功”:项目经费、核心期刊论文、职称晋升、学术头衔,所有核心资源都只看研究者能不能拿出光鲜亮丽的“成功”结果。





这就催生了一个十分怪异的现象:所有人嘴上都挂着“失败是成功之母”,但心底都把科研失败当成了研究者能力不足的耻辱标记。



文章里提到了一个很值得深思的对比:一名曾是西班牙青年队守门员,后来转行攻读免疫学博士的研究生说,在体育领域,运动员出现失误犯错之后,教练会带着回看比赛录像,一步步分析哪里出了问题,帮运动员改进;但在科研实验室里,实验失败之后,没有人帮你复盘过程、分析问题,研究者只能反复自我怀疑:是不是我能力不够?是不是我选错了研究方向?这种不被理解的孤独、不被认可的压力,让很多科研工作者不敢尝试高创新、高风险的前沿方向,更不敢公开谈论自己的失败。



读完这篇文章,我立刻联想到了刚刚梳理学习过的“有效失败”概念,用这个视角来拆解当前的科研生态,很多悬而未决的痛点问题,其实都能找到清晰的解决方向。科研路上的失败本身就有极高价值,核心是我们要学会区分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失败。



区分:有效失败与无效失败



所谓有效失败,指的是研究设计逻辑严谨、操作执行符合规范,事后研究者也做了认真复盘分析,最终得出了明确经验教训的失败。举个例子:你提出了一个创新性的科学假说,做了扎实完整的实验验证,最终结果证伪了这个假说——这其实就是帮人类的知识版图排除了一条错误的探索路径,本身就是贡献。再比如,你尝试开发一种全新的研究方法,虽然最终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但你明确梳理出了这种方法不适用的场景和限制条件,这样的失败也是科学进步的垫脚石。



而无效失败则完全不同:这类失败大多是因为研究者粗心大意、没有做好充分的文献调研、基础操作不规范,甚至是因为敷衍偷懒造成的。这类失败没有贡献任何新的科学认知,只是单纯浪费了科研时间和资源,并不值得鼓励。



当下科研体系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只认“成功”这个结果,完全不去区分成功的真假、失败的性质。



因此现实中就出现了两种完全扭曲的现象:



·部分研究者靠数据造假、选择性报告结果,把阴性结果包装成“阳性成功”,也就是我们说的“无效成功”,反而顺利拿到科研经费、刊发在顶级期刊,只要没被揭穿,就能一路拿到各类学术资源。



·有些研究者踏踏实实做了设计严谨的研究,最终只得到阴性结果,也就是“有效失败”,不仅没办法刊发论文,哪怕只是在组会上汇报都觉得心虚理亏。



这样的局面显然是不符合科研发展规律的!



我们可以把“有效失败”纳入科研评价体系吗?



我并不是主张给所有失败都奖励资源,而是建议在科研评价的各个环节,给“有效失败”留出合法、受尊重的位置。在这里,我提出几个可行的调整方向:



1. 在基金申请书中增设板块,要求申请人描述“近三年最有价值的失败研究”



申请人可以自愿分享自己曾经完成的、设计严谨但没有得到预期结果的项目,讲讲自己从这次失败里学到了什么,这些教训又如何优化了当下的申请方案。评审专家可以通过这个内容,判断申请人是不是一个诚实、善于反思积累的研究者。



2. 允许研究者在个人学术简历中列出“经过验证的阴性结果”或者“严谨的证伪工作”



现在的学术简历只允许列出已经刊发的论文,如果一名研究者花了两年时间,系统性证伪了一个被广泛认可的流行假说,这份工作在简历上甚至留不下任何痕迹,这既不公平,也浪费了让其他研究者避开弯路的知识资源。现在已经有不少期刊开设了“阴性结果”专栏,我们也应该鼓励研究者把这类工作正式写入个人学术简历。



3. 在机构内部设立“最佳有效失败奖”



一个实验室、一个院系甚至一所大学,都可以每年组织一次评选,不需要设置高额奖金,只需要让获奖者在全体学术会议上花五到十分钟分享:研究哪里出了问题,最终又学到了什么。这本身就是一种传递科研文化的信号,告诉大家严谨的失败同样有价值。



4. 推广“注册报告”这类学术出版模式



刚才提到的Nature文章也提到了注册报告(Registered Reports)这种发表模式:研究者在开展实验之前,先把研究设计方案提交给期刊做同行评审,只要方案通过评审,无论最终得到什么结果,都会予以发表。这种模式从根源上就保护了“有效失败”——只要你的研究过程严谨规范,哪怕是阴性结果,也能顺利公开,被学界看到。



5. 定期组织“失败经验分享会”



可以是每月一次的组会分享,也可以是每季度一次的专题工作坊,只需要定下几个简单规则:不指责、不嘲笑,不愿意透露姓名也可以参与,分享的核心是失败的过程和总结的教训,不是比谁的经历更糟糕。现在不少前沿科技企业已经有了类似的机制,学术界完全可以借鉴学习。



6. 针对高风险探索项目,在评审规则中明确加入“有效失败宽容条款”



比如,如果一个高风险项目没有实现原定研究目标,但申请人能够证明研究过程严谨规范、分析方法科学合理,并且从失败中总结出了可推广的经验教训,那么这次失败就不纳入负面评价,甚至可以算作一次“有价值的成功探索”。



改变评价体系,从承认失败的价值开始



需要明确的是,我提出这些建议并不是鼓励大家“为了失败而失败”,因为粗心、懈怠造成的无效失败,该批评还是要批评。但一个健康的科研体系,必须能区分“结果的好坏”和“研究过程的好坏”。



过程严谨诚实,哪怕结果不如预期,也是有价值的有效失败;



过程马虎造假,哪怕结果看起来光鲜,也是没有价值的无效成功。



如果我们能打造出一个允许展示有效失败、鼓励从失败中汲取教训的科研环境,科学发展不但不会变慢,反而会走得更稳、更远。



就像那篇Nature文章在结尾说的:我们所有科研从业者都需要付出更多努力,让失败成为科学研究过程中正常的一部分,而改变,就从我们愿意公开谈论失败开始。



那不如就从现在开始,从你我开始改变。你最近有没有遇到什么特别有价值、有意思的科研失败?不妨和大家一起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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