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本月底前未完成这项操作,养老金将会暂停发放
为了维护社保待遇领取人员的合法权益
排查化解社保基金的安全隐患
按照我国相关政策规定
所有领取社保待遇的人员,每满12个月
就需要完成一次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近日
台州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已经陆续向超期未认证人员
发送了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提醒短信
截至本月底
依旧没有完成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
社保部门将会暂停发放其养老金待遇
被暂停发放待遇的人员,完成资格认证之后
需要主动联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说明情况
由社保部门恢复待遇发放,并且会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金
即将超周期未完成认证的人员名单
可以扫描下方对应的二维码
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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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本级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中
连续11个月未完成认证的人员名单
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办理方式
一、线上自助认证方式:
①打开“浙里办”手机APP,搜索关键词“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②根据需求选择“本人认证”或者“帮助他人认证”,按照提示操作即可完成线上认证,不需要亲自跑到社保经办网点线下办理。
(备注:选择“帮助他人认证”时,需要输入被认证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再完成人脸识别验证即可。)
二、特殊人群办理方式:
不会操作智能手机无法完成线上认证,或是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待遇领取人员,可以携带相关材料线下前往社保经办机构、所在村(社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资格认证。
温馨提示
1.如果待遇领取人员出现失踪、死亡、被判刑收监等永久或者暂时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情况,本人或者亲属应当及时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停发手续。
2.对于违规多领、冒领社保待遇的人员,一经核查确认,会立即暂停相关社保待遇,同时责令当事人一次性全额退还多领、冒领的待遇金额。对拒不退还违规所得的,会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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