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届中国新闻奖评选项目调整与价值导向分析

1天前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新潮,编辑:李佳闻,作者:十一岁的新潮



2026年4月7日,中国记协网发布第36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本届共设20个评选项目,其中5个为第35届未出现的新项目,占总数四分之一,是近五年来中国新闻奖评选项目首次较大幅度调整。



这5个新项目里,两个为新增:深度报道与短视频新闻;另外三个由原有项目扩展或合并而来:新闻漫画与新闻编排合并为视听设计,新闻专栏扩展为新闻IP,融合报道扩展为创意传播。





深度报道并非首次进入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第24届至第28届期间,中国新闻奖曾设深度报道项目;第29届起,深度报道与通讯合并为“文字通讯与深度报道”,该设置延续至第30届;第31届“通讯与深度报道”更名为“通讯”,深度报道随之消失。时隔五年,第36届中国新闻奖评选中,深度报道重新回归并以单独项目亮相。



依据第36届评选办法,深度报道以调查性报道、调研类报道为主,围绕重大议题、发展课题、民生关切、社会热点等展开深入挖掘,要求主题鲜明、见解深刻、影响广泛。深度报道项目的回归,是对新闻工作者问题导向与调查精神的制度性鼓励。



回顾过往,中国新闻奖获奖作品多以成就报道、典型宣传为主,强调正面引导、弘扬主旋律。最新评选办法明确将“调查性报道”“调研类报道”纳入深度报道核心范畴,意味着直面矛盾、揭示问题、推动解决的严肃新闻作品,获得与正面报道同等重要的制度认可。这一变化并非削弱主旋律要求,而是在“唱响主旋律”基础上,补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理性建言”的重要维度。新办法对深度报道提出“见解深刻”“影响广泛”的明确要求,标志着在信息碎片化、情绪极化的媒体环境下,新闻奖鼓励穿透现象、揭示本质、提供系统性认知的深度调查作品。尤其“调研类报道”被单独强调,体现对新闻工作者脚力、眼力、脑力、笔力的全面要求——只有真正沉入基层、深入现场、扎实调研,才能写出有分量、有洞见的作品。



短视频新闻是第36届中国新闻奖首次设立的项目,回应了短视频成为主流传播形态的媒介趋势。过往中国新闻奖曾设有电视消息、电视通讯、电视评论等专门面向电视媒体的项目;在媒体融合不断深化的背景下,“电视”二字逐渐淡出,消息、通讯、评论三个项目已统一覆盖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及客户端等全渠道。第36届新增的短视频新闻项目,进一步明确移动优先方向:作品须以互联网移动端为主要发布渠道,为单个原创视频作品(不含消息),具备完整新闻要素,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这一项目的设立,不仅是对传播形态变革的回应,也彰显新闻评奖对移动端主阵地的主动拥抱。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变化是新闻专栏向新闻IP的升级与拓展。第35届评选办法中,新闻专栏被定义为“具有共同特征的新闻作品栏目”,内涵相对传统;第36届新设立的新闻IP项目,将评选范围扩大至新闻工作室账号、新闻专栏等多元形态,要求其在互联网舆论场中具备高辨识度、强公信力和广传播力,体现品牌化、分众化、差异化特点,同时兼具专业性与显著的社会影响力。这一变化标志着中国新闻奖从“栏目思维”向“IP思维”的跃迁,不再局限于固定栏目形态,而是鼓励打造具有人格化、品牌化特征的新闻产品,以更灵活、更贴近互联网传播规律的方式扩大影响力。



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变化体现在“典型报道”的项目界定上。以往典型报道特指以全国性或区域性先进人物、先进集体、先进事迹、先进经验为主的新闻作品,强调“榜样”属性;第36届则大幅扩展这一范畴,明确将“英雄模范、平凡人物等具有新闻价值的人物(集体)”纳入其中。这意味着普通人的故事,只要具备新闻价值,同样有机会成为典型报道。这一调整打破了典型报道长期与“先进”画等号的刻板印象,体现对个体叙事与凡人善举的尊重,也让典型报道更接地气、更具时代温度。



在应用创新项目的评选标准上,同样出现值得关注的调整。过去该项目主要强调“新闻+服务”的融合导向;第36届进一步将其扩展为研发和拓展“新闻+文化、政务、服务”等媒介功能的创新性项目,其中“文化”首次被明确纳入应用创新方向之一。这一变化意味深长——文化是国家、民族的灵魂,也是媒体内容深度与厚度的根基。在信息碎片化、娱乐化泛滥的当下,文化为新闻创新提供更深厚的价值支撑,也帮助主流媒体在“有意义”与“有意思”之间找到更平衡的支点。



第35届“融合报道”在第36届扩展为“创意传播”。相较于过去“综合运用多媒体手段报道”的模糊表述,第36届对“创意传播”的要求更具体明确:“在内容表达、技术赋能、呈现形式、用户互动等方面具有鲜明创意”,其中“用户互动”首次出现在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中。这一变化意义重大,标志着新闻评奖从单向度的内容生产思维,转向面向受众、服务受众、与受众双向互动的传播思维。作品不再仅仅是“做出来”的成品,而是要与用户产生连接、激发参与、回应需求,真正把“受众本位”落到实处。



第36届中国新闻奖设置的20个评选项目中,一个鲜明信号被反复强调:“传播效果好”成为消息、国际传播、短视频新闻、创意传播、新闻直播五个项目的硬性要求;“社会影响大”被写入新闻IP评选标准;深度报道明确要求“影响广泛”。这些措辞共同揭示中国新闻奖的深层导向:鼓励新闻工作者真正把“受众”二字装在心里,让作品在抵达人心、引发共鸣、推动共识中实现价值最大化。



过去评奖更侧重“生产端”专业指标:选题是否重大、采写是否扎实、结构是否精巧。而今“传播效果”与“社会影响”被提升至与内容质量同等重要的地位,意味着一篇作品即便主题正面、叙事严谨,如果无法在互联网时代获得有效传播、不能真正触及公众关切,其获奖竞争力也将大打折扣。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不同项目对“影响”的表述各有侧重:消息类强调“互联网传播效果好”,凸显移动优先、社交裂变环境下的传播规律;短视频新闻、创意传播、新闻直播等新兴形态同样要求“传播效果好”,说明形式创新必须服务于实质影响;国际传播项目的“国际传播效果好”,是对“讲好中国故事”效果的量化期待;深度报道的“影响广泛”,更指向其穿透圈层、引发社会深层思考的能力。



这一变化对新闻实践提出双重考验:既要努力守正,坚持深度、真实、理性;也要努力创新,学会用受众听得懂、愿意听的方式讲述和表达。那些能够将“问题意识”与“用户意识”融合的作品,那些既敢于调查又善于传播的新闻人,将成为新导向下的最大受益者。



综合来看,中国新闻奖正在完成从“内行评奖”到“公众评奖”的理念跨越——作品的价值不再由编辑部独自定义,而是由社会影响力来最终检验。这既是对新闻规律的回归,也是对时代要求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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