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团伙组织外籍女子骗婚诈骗案

3天前

报告原文:


为持续推进高额彩礼治理工作,规范借婚姻索取财物及婚介机构不当牟利行为,严厉打击以婚嫁名义实施的诈骗活动,马某因组织多名女子通过“闪婚闪离”手段,骗取15个家庭共计200余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基本案情:


马某、闪某某、索某某、李某等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组织多名外籍女子(另案处理)偷渡进入中国境内。随后,马某伙同索某某、吕某某、李某、闪某某、丁某某、水某某、文某某等人,通过虚构、隐瞒外籍女子身份信息等方式,为中国男子介绍外籍女子相亲,并收取高额介绍费用。这些外籍女子在与中国男子短暂共同生活后便逃离。2024年1月至5月期间,该团伙共骗取15户中国家庭钱财达200余万元。


裁判结果:


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闪某某、索某某、李某违反国家出入境管理相关法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马某、索某某、吕某某、李某、闪某某、丁某某、水某某、文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同样需承担刑事责任。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依法对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二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责令他们退赔被害人损失。


原标题:《马某组织多名外籍女子骗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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