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浩单依纯争议背后:华语音乐原创力真的不足吗?
李荣浩与单依纯的版权争议已过去一周,大众热议逐渐平息,此刻正是深入剖析事件背后核心问题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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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著作权层面看,事件表面是屡禁不止的侵权问题,更深层则涉及版权实践中的潜规则修正、集体管理组织权限界定、表演权与改编权区分,以及版权法律与艺术审美的关系等。这些问题需文娱从业者与法律专业人士推动解决,而普通大众更该探究单依纯为何会陷入此境。
单依纯为何对《李白》如此重视,甚至可能明知侵权仍要在演唱会上演唱?
答案很直接:去年她在《歌手》节目翻唱《李白》引发的话题,让她在2020年《中国好声音》夺冠后进一步“出圈”,这首歌成了她维持流量的关键“密码”,她需要借此保持曝光度。
由于《李白》并非她的原创,理论上每次演唱都需向原作者李荣浩支付版税,这意味着她从这首歌获得的流量始终受限于版权问题。
单依纯为何会“被卡脖子”?很大原因是她目前并非创作型歌手。她在首次回应微博中称“同样作为创作者”,但有网友在音著协网站搜索发现其注册作品为0,引发质疑。不过她曾参与单曲《有趣》的词曲创作,只是未在音著协注册,可能因未成为该协会会员。
网友搜索音著协网站,称单依纯名下个人著作的作品数为0。
澎湃新闻编辑在音著协小程序检索,确实未检索出单依纯作品,但“使用须知”中明确音著协管理作品为“我会会员”和“海外会员”,检索服务则限于“我会会员作品”,且“检索结果仅供参考,并不必然代表本协会实际管理现在”。
单依纯以“创作者”自居,或许是认为声乐表达也是一种创作。历史上许多歌手虽不创作词曲,却能通过演唱将作品提升到艺术极致,这确实可视为创作。单依纯作为《中国好声音》冠军,唱功扎实,也能驾驭前卫演唱风格,但在短视频时代,传统唱功的流量效应不如搞怪表达,因此她选择绑定《李白》,这与她是否为创作者关系不大。
单依纯作品《有趣》中她是词作人之一
事件引出“华语乐坛原创力薄弱”的老话题,但这已是过时的刻板印象。腾讯音乐2023年白皮书显示,当年新歌总量超2600万首,QQ音乐日传3000首,行业人士称实际日产量更高,音乐人超百万。互联网让创作扁平化,“卧室音乐人”涌现,AI更是降低了创作门槛,如今华语音乐创作力已过剩。
2026年3月28日单依纯“纯妹妹2.0”巡回演唱会·深圳站上,最后一次翻唱《李白》,也成为李荣浩公开维权的导火索。图片来自 “单依纯官方工作室”微博。
单依纯出道不久却有68张专辑,背后有常石磊等优秀创作者支持,不存在原创力不足的问题。事件核心实则是审美争议:李荣浩维权时多次提及审美,婉拒授权或因不认同单依纯对《李白》的改编,这已超出版权法范畴。此前李荣浩的《乌梅子酱》也引发审美争议,可见艺术审美问题常被舆论淹没。
AI浪潮来袭一年左右时间,产出的音乐作品已经要用“天量”来形容。图为2025年“数字缪斯——音乐科技融创节”展览现场,借助AI动作捕捉模型,观众用手势生成音乐。图片来自微信公众号“上海黄浦”。
最后,事情的最核心,其实在于“审美”。
我们发现,在李荣浩关于这次侵权事件的微博里,在法律之外几乎每次都会带上有关审美的内容,而他“婉拒”给单依纯授权,很明显是不认同单依纯版的《李白》的“改编”,这就不是著作权法/版权法能够涵盖的议题了(事实上,著作权法/版权法理论上是不和作品美学价值产生关联的)。
值得一提的是,李荣浩自己上一次如此高热度的热搜事件,核心问题同样围绕着《乌梅子酱》的审美争议。从审美角度再回来审视单依纯这次“何以至此”,大家就会发现,我们最应该讨论的艺术的审美问题,反而淹没在了众声喧哗当中。
单依纯部分音乐专辑
“开启别样旋律,焕新舞台激情碰撞”,李荣浩微博维权第二天,单依纯深圳演唱会第二场最后演唱了新作《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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