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低频噪声扰生活 业主维权告开发商物业

1天前

入住电梯房本为享受便利,可电梯运行产生的低频噪声却日夜困扰,让业主脑袋始终嗡嗡作响……


卧室紧邻电梯井,低频噪声成睡眠“杀手”


2019年,江某购买了某置业公司开发的小区顶楼商品房。2023年7月入住后,他发现卧室与单元楼两台电梯的井道共用墙体,电梯机房就在卧室正上方。电梯运行时的低频噪声通过墙体结构传入室内,严重影响了他和家人的睡眠与日常生活。


多次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协商噪声治理无果后,江某于2024年7月委托有法定检测资质的环境监测中心,对卧室内“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噪声”进行检测。结果显示,22:00-22:30期间,卧室内多个低频段倍频带声压级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限值。随后,江某向浙江台州黄岩区法院提起噪声污染责任纠纷诉讼,要求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履行噪声防治义务,并赔偿房屋空置损失费5000元等。


法院判定:噪声超标构成污染 开发商需担责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噪声来自建筑内固定设备(电梯),通过墙体等结构传播,属于“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住宅居民对噪声的容忍度远低于营业场所,检测超标的噪声应认定为污染。


开发商作为楼宇及电梯的建设单位,需承担噪声防治首要责任。而现有证据显示电梯运行正常,物业公司已履行日常维保职责,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房屋空置费,因江某实际居住,未举证损失实际发生,法院不予支持。最终判决开发商对电梯采取降噪措施,确保室内噪声达标。一审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生效。


法官提醒:开发商要把好源头关 物业需做好日常维护


本案中噪声超标已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污染。开发商在设计、建造阶段就有隔声降噪的法定义务,即便项目通过验收,也不能免除对实际噪声污染的防治责任。物业公司负责电梯日常维保,现有证据证明噪声与物业服务无关,故无责。


开发商在项目建设中,要在规划设计、设备选型、施工安装等环节做好隔声减振,从源头避免噪声问题。物业公司需加强公共设施日常巡检,发现噪声异常及时处理。居民遇此类问题,可委托资质机构检测,留存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居住安宁权。



原标题:《电梯的低频噪声侵入室内,业主将开发商和物业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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