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特别报道丨网购保质期内变质松花皮蛋 消费者依法获赔千元

1天前

市民网购的松花皮蛋尚在保质期内,却出现变质发臭的情况,消费者遂依法起诉维权。红桥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支付1000元惩罚性赔偿金,为消费者合法维权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一起来了解这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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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典型的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法院依法支持消费者1000元惩罚性赔偿,旨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消费者正常购买商品却遭遇不合格食品,其依法维权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若销售变质食品,就应承担退一赔一千的法律后果。法院最终判决:超市退还张先生货款5.1元,赔偿1000元,退货费用由商家承担。


温馨提示


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经营者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可要求退还货款外,还可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若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则按1000元计算。需明确的是,经过腌制、加工、包装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不属于初级农产品,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无论线上销售还是线下经营,商家都负有查验商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定义务。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到过期、变质、有异物等问题食品时,要保存好订单、实物、照片等证据,依法理性维权,合法合理的诉求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与保护。


END


视频来源:天津电视台


出镜:民事审判第二庭 王紫斌、吴泽坤


撰稿|通讯:吉欣茹


出品:审管办(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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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3·15特辑丨网购变质松花皮蛋 消费者依法获赔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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