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护居暖民心 调解化纷守安康】三轮调解解安居难题 司法温情护妇幼权益
房屋霉变、家人染病、维权遇阻……当温馨安居的梦想沦为烦忧之事,人民法院始终坚守“如我在诉”的为民理念,以耐心释法明理、用温情化解矛盾,历经三轮调解,成功处理一起涉及房屋质量与人身健康的民生纠纷,用司法温度守护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的美好愿景。

原告王某向某房地产公司购置商品房,装修入住后,每到供暖季节,房屋墙面、屋顶就出现大面积发霉长毛现象。开发商虽曾进行维修,但问题反复出现,未能彻底解决。长期生活在霉菌环境中,致使家中幼儿与孕妇先后生病住院,幼儿一度进入ICU接受救治,孕妇病情危急需转院治疗。王某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无果后,将其诉至法院,要求维修房屋并赔偿宾馆租住费用、维修费、房屋折旧费等各项损失。
案件受理后,双方对房屋发霉的原因各持己见。承办法官考虑到多次鉴定费用高昂、周期漫长,会进一步加重当事人的经济与时间负担,更可能耽误家属的治疗,于是第一时间向双方说明鉴定的利弊,积极引导先行调解。然而,由于争议较大、双方情绪对立,原告坚持申请鉴定。经专业机构鉴定,确认案涉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为后续矛盾的化解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此时,原告因家人病情危重,情绪极为焦虑。开发商则因前期纠纷受到影响,抵触情绪较强,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一边是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诉求,一边是企业对立紧张的态度,承办法官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耐心向当事人阐释法理、讲解程序、分析风险。一方面,耐心安抚原告情绪,细致讲解法律关系与诉讼流程,引导其理性合法维权;另一方面,向开发商说明商品房质量主体责任与企业社会责任,劝说其正视房屋质量问题及对人身健康造成的影响,主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法官采用“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的方式,先后组织三轮集中调解,逐笔厘清损失项目、逐项核对合理诉求、逐步缩小赔偿差距。在法院持续不懈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开发商及时履行赔付义务,王某也承诺不再就该纠纷主张权利,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从久拖不决到实质化解,该案是经开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办好民生案件的生动实践。下一步,经开法院将继续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以耐心纾解焦虑、以公正化解分歧、以温情守护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撰稿:王占峰
初审:王丛强
复审:高千惠
终审:冯禹涵
原标题:《【司法护居·调解先行】三轮调解化安居纠纷 司法温情护妇幼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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