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总局新规落地:外卖商户需具备实体门店,食品安全监管再升级

2天前


2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宣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


数据显示,我国外卖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4万亿元,同比增速超10%,占餐饮行业总收入约24%,已成为餐饮行业重要增长极。然而,外卖食品安全问题仍备受关注。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指出,部分外卖商户存在地址、照片、资质造假等问题,一些平台重流量轻责任,纵容失信商户,导致消费者难以吃到“放心外卖”。


为提升外卖“放心指数”,新规细化了平台全链条管理责任,要求平台从备案、上线到经营全程担责,将食品安全责任嵌入运营各环节,明确平台不能只收佣金、不管品质,需切实履行“守门员”职责。


针对商户,新规明确必须具备真实实体门店,经营项目、地址与资质证书一致;严格落实原料控制、设施维护等要求,不得在操作区外加工或委托代工;无堂食商户需设置专门标识,强调“不见面”仍需诚信经营,“不上门”也受监管。


平台方面,需每六个月核验更新商家实际经营地址、资质等信息,将静态准入转为“生命周期管理”,通过复核、核验与实地抽查,确保信息持续真实。同时,新规加大处罚力度,违法违规罚款最高达二十万元,平台主要负责人若故意违法且后果严重,将按上一年度收入处以1-10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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