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新规出台 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迎来新规!报废新能源汽车需“车电一体”处理,每块动力电池将拥有专属数字身份证,这些关键举措都将落地实施。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围绕“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思路制定,将于2026年4月1日正式施行。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迅猛,2025年产销量均突破1600万辆,新能源汽车在国内新车销量中的占比已超五成。随着大量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因容量衰减进入退役期,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持续增长,我国即将迈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据测算,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
业内人士表示,在此背景下,该管理办法的出台十分及时,通过法治化手段强化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能有效规范各环节参与主体的行为。
办法针对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类废旧动力电池产生源头,实施全渠道规范管理,重点设立“车电一体报废”制度,明确规定“报废新能源汽车若动力电池缺失,应认定为车辆缺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以此避免废旧动力电池流向失控。
在全生命周期管理方面,办法提出建立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和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明确动力电池编码、信息报送等要求,借助数字化技术加强对动力电池流向的监测。
同时,办法对未按要求交售废旧动力电池、不履行回收责任、违反编码和信息报送规定等行为,设定了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并明确了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增强了制度的刚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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