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元旦假期消防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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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YEAR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元旦假期
消防安全提示
全民消防
生命至上
庆元旦 贺新年
元旦期间,节庆、聚会、娱乐等活动集中,人员与物资流动频繁,用火用电用气需求显著上升,火灾隐患随之增加。为保障公众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黑龙江消防发布以下安全提示。


提示一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场所举办节庆或商贸活动时,场地设施与电气设备需符合安全规范。大功率灯具严禁靠近易燃物品,配齐消防器材,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提示二
各单位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可用,做好节日值班值守工作。微型消防站应24小时有人在岗,遇火灾时迅速开展处置。


提示三
物业服务企业要强化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消防设施正常运行、通道畅通。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管理,严禁在楼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停放或充电。


提示四
居民需注意用电、用火、用气安全,及时清理厨房、阳台、楼道的杂物。外出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并锁好门窗。厨房用火时不离人,教育儿童远离火种。


提示五
进入商场、市场、大型超市购物或参与文化娱乐活动时,需留意并熟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以及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的存放处。


提示六
驾车或乘坐公共交通时,不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在车内吸烟或使用明火。遇险情被困车内,可用安全锤或坚硬物品击碎车窗有序逃生。


提示七
遇火灾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逃生时保持沉着冷静,迅速撤离。在公众场所遇火灾,听从工作人员引导疏散,避免盲目拥挤引发踩踏。


提示八
景区游玩时遵守防火规定,不吸烟、不乱扔烟头。进入山林景区不携带火种,不点火野炊。

▌制作:黑龙江消防全媒体中心
▌审核:崔洪伟
▌编辑:范忠奇
原标题:《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元旦假期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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