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7·23”坠落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42人被建议追责问责

2025-12-28

12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站发布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7·23”较大坠落事故的调查报告


2025年7月23日10时24分左右,该公司发生一起较大坠落事故,导致6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2840万元。


事故调查组经调查确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原因在于加装的槽钢与工字钢梁连接时焊接工艺不符合规范,焊缝锈蚀严重,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部分实习人员聚集后产生的荷载超出焊缝承载力,最终使得加装的槽钢和格栅踏板脱落。


根据报告内容,7月23日,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的55名师生进入中金内蒙古矿业选矿厂三系列浮选车间进行现场学习。10时24分,人员站立的1浮选机浮选槽上方的格栅踏板突然脱落,1名老师和6名学生共7人坠入浮选槽内。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事故区域的格栅踏板尺寸小于设计标准,加装的支撑槽钢焊接方式不符合承重钢结构的焊接要求,焊缝长期处于潮湿环境中锈蚀情况严重;人员偏离安全路线聚集在作业平台,人群产生的荷载超过了槽钢与主梁连接处焊缝的承载力,导致槽钢和格栅踏板突然脱落,人员坠入浮选槽后被矿浆淹溺窒息死亡,排除了中毒、灼烧和机械伤害等因素。



坠落洞口



事故现场发现的脱落槽钢及格栅踏板


报告指出,事故发生单位中金内蒙古矿业存在现场安全管理粗放混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漏洞、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选矿厂建设期间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实习带队教师风险意识薄弱,实习安全预案缺乏针对性。


长春黄金设计院、河南黄金建安、河南黄金机械、长春黄金设计院监理、中金股份、中金集团等相关单位存在违规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工程、督导检查和监管不力、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足等问题。


新巴尔虎右旗应急管理局、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呼伦贝尔市矿山安全监管局、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等监管部门存在未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统筹安全与发展工作不到位、监督管理存在失察情况、未能充分发挥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等问题。


事故发生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多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提级调查,并聘请专家参与调查工作。自治区纪委监委也同步开展了问责调查。


报告建议对42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中金内蒙古矿业选矿部浮选车间主任李春爽等4人涉嫌犯罪,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他们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中金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的27人,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降级、记大过、行政处罚、诫勉等处理;对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的6名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处分、诫勉处理、批评教育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


报告还建议,对新巴尔虎右旗应急管理局原局长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对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的2名副旗长,以及呼伦贝尔市矿山安全监管局局长、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共4名公职人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政务记过、政务记大过等处分;对中金内蒙古矿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中金集团、东北大学、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分别向各自的上级部门作出书面检查。


报告强调,监管部门要严格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推进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不断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建设项目要提高建设运营标准。此外,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和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实习安全管理,完善应急预案等措施,切实保障实习期间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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