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住建局发布在建在售商品房购房风险提示
为进一步规范县域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将全县在建在售项目的证件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房屋买卖与交易过程中务必仔细甄别,购买商品房时需严格核查楼盘的“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与法律维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抵制违规预售行为,携手维护房地产市场的良好秩序。
馆陶县在建在售项目取得证件公示








郑重提醒:
1、购房时需查询开发企业的相关证件,以及购房合同的网签与备案情况。仔细查看公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认预购商品房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内。
2、切勿以认购、预定、排号、办理VIP卡等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缴纳定金、预定款等款项。
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认真核对合同条款,若出现纠纷应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4、购房款需通过销售现场公示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由购房人本人划卡支付,并索要相关付款单据。切勿采用现金交付方式,以确保资金安全。
5、购房过程中,如发现开发企业存在违规预售、私设资金监管账户、逃避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县住建局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310-4585909、4585988、4585996。
6、若广大群众无视劝告,坚持购买“五证不全”的商品房,且未按规定将房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后续出现问题与纠纷时,自身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郑重告诫: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经纪机构需守法诚信经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一律不得进行预售,也不得提供中介服务。对于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各企业要切实履行遵规守法的基本义务,树立依法经营理念,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5日
◆ 来源:馆陶发布
原标题:《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建在售商品房购房的风险提示》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