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骑行守法规 安全出行伴我行——梅河新区公安交警致两轮电动车驾驶人的温馨提示

12-10 06:45



梅河新区公安交警在此提醒广大两轮电动车驾驶人:


请务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各类交通陋习,切实做到“有牌证、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愿每一位驾乘人员都能平安出发,顺利抵达目的地。



@所有两轮电动车驾驶人,“会操作车辆”并不等于“掌握安全骑行规范”,以下这些注意事项至关重要,务必牢记于心:


1. 远离大型货车



骑行时应与大货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尤其要避免在路口与大货车同时转弯,以防陷入货车盲区引发危险。


2. 规范通过路口



通过马路前,需停稳车辆仔细观察路况,确认安全后下车推行通过,切勿贸然骑行横穿。


3. 严守信号灯指示



行至路口遇到红灯时,必须停车等候,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绝不闯红灯或抢黄灯。


4.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骑行前务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并将头盔的帽扣牢固扣紧,确保头盔在意外发生时能有效保护头部。


5. 杜绝逆向行驶行为



逆向行驶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碰撞事故,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诱因之一,务必坚决杜绝。


6. 严禁酒后驾驶车辆



饮酒后人体的判断能力和车辆操控能力会大幅下降,为了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切勿酒后驾驶两轮电动车。


7. 拒绝超员载人行为



(以上动图来源网络)


超员载人会严重影响车辆的操控稳定性,大幅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及事故后的损害后果,必须严格遵守车辆载人规定,拒绝超员。


梅河新区公安交警再次提醒:


道路交通安全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希望广大两轮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按道行驶、不闯红灯、不逆行、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让我们从每一次守法骑行做起,携手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的城市交通环境!



原标题:《驾驶两轮电动车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文明交通 礼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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