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税收新政落地,黄金股受挫,市场影响几何?

出品/时代周报
撰文/王苗苗
11月3日,A股和港股黄金珠宝板块的多只行业龙头股大幅下跌。潮宏基盘中一度跌停,收盘时跌幅达9.90%;鹏欣资源、周大生、老凤祥跌幅超3%。港股方面,周大福暴跌8.67%,创近期最大单日跌幅;老铺黄金、六福集团、周生生等也纷纷跟跌,跌幅分别为7.16%、6.91%、6.10%。11月4日,潮宏基低开,截至发稿跌幅超1%。
11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对黄金交易按投资性和非投资性用途实施差异化税收管理,该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余丰慧向时代周报记者分析,市场对黄金税收新政反应剧烈,主要是担忧新政会改变黄金企业成本结构,尤其是以零售为主的黄金珠宝企业。新政实施后,这类企业税负结构面临调整,非投资性用途黄金产品销售需缴纳增值税,增加了运营成本,压缩了利润空间。
不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对新政的感受不同。时代周报记者致电多家公司投资者关系部了解到,上游以黄金开采为主的中金黄金、招金黄金均称“新政对公司无影响”;下游零售企业则表示正积极评估应对。潮宏基表示“正在摸索研究,短期有影响,但长期看好市场规范化带来的利好”;菜百股份称金条业务影响有限,但金饰业务采购成本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这部分成本未来可能传导至终端金价。
潮宏基等回应黄金税收新政
11月1日发布的《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下称“新政”),明确了黄金交易相关税收政策。2027年12月31日前,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销售标准黄金时免征增值税。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区分标准黄金投资性和非投资性用途,分别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免征增值税及买入方按6%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政策。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黄金兼具投资和消费双重属性,新政通过税收机制引导黄金资源合理配置。投资性黄金作为投资工具享受税收优惠,消费性黄金作为消费品维持现有税负,将推动市场形成“投资归投资、消费归消费”格局。长期来看,投资性黄金交易更规范,市场透明度提升;消费性黄金回归商品属性,价格波动主要受供需影响,这种分化将提高黄金市场整体效率。
新政对黄金产业链不同环节影响有别。中信建投证券分析,非投资类黄金企业(如饰品、工业用途)因进项税抵扣减少(由13%降至6%),成本端可能提升,结合当下金价,预计成本增加超60元/克;投资金类销售企业中,银行、券商、大型珠宝零售公司、大型黄金公司等会员单位采购环节可抵扣进项税,销售金币优势明显。
国信证券指出,以往用途规定不明确时,部分企业客户可能利用增值税发票链条“空转”套利。新政实施后,从上金所会员单位采购并从事投资金销售业务的企业,再次销售需就全部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增加税务费用,不排除向终端消费者传导价格的可能。
时代周报记者致电多家黄金产业链上市公司,中金黄金和招金黄金均称新政对公司无影响,中金黄金表示之前在黄金交易所也享受即征即退政策。潮宏基称新政出台后正在摸索研究,短期有影响,但长期利好公司。“投资金条占比小,主要做首饰。公司会加强品牌和产品力,提供更独特、高附加值的黄金产品吸引消费者。”菜百股份透露正在讨论后续影响及应对方式,“金条业务影响不大,但金饰进项可抵扣税额减小,采购成本增加,这部分成本可能传导到金饰价格上,大概率会加价。”
多家银行暂停积存金业务
受政策影响,11月3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发布公告,暂停受理部分积存金业务,包括主动积存、新增定期积存、提取实物等环节。工商银行暂停如意金积存业务的开户、主动积存、新增定期积存计划及提取实物申请,存量客户定期积存计划执行、赎回、销户不受影响。建设银行暂停易存金业务实时买入、新增定投买入、实物金兑换等申请,存量客户易存金定投计划执行、赎回、销户不受影响;暂停个人黄金积存兑换实物贵金属、账户黄金兑换实物贵金属等申请,其他个人黄金积存业务不受影响。
当天收盘后,工商银行官网公告恢复受理如意金积存业务申请,截至发稿,建设银行暂无相关公告。
新政对个人消费者的影响因购买渠道和黄金品类而异。兴业证券研报分析,个人消费者若直接和“会员单位”购买实物投资金,成本与之前理论上无区别;若通过经销商购买,成本可能上升。购买金饰的消费者可能面临价格上调,相关企业可能将增加的税负成本转嫁给下游。
金融市场上的黄金投资者不受新政影响。兴业证券指出,黄金增值税从交易所提金出库开始,黄金期货、黄金ETF等投资者若不涉及实物金交割出库,不受影响。银行渠道方面,理论上从银行购金不受新政影响,因为银行先前不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不论客户购买标准金还是非标准金、是否提取实物金,银行都要缴纳增值税。
田利辉认为,新政税收差异将引导个人投资行为变化。投资型金条通过交易所购买,增值税免征,税负优势明显;购买金饰等消费型产品,税负不变。因此,投资型金条吸引力提升,个人投资者可能更倾向于通过交易所渠道购买黄金投资产品。
余丰慧表示,新政实施后购买黄金饰品与投资金条实际税负差异拉大,更多个人投资者可能转向享有税收优惠的交易所黄金产品,如黄金ETF和积存金等。普通金条和黄金饰品投资吸引力因税负可能下降,但黄金饰品有消费和文化价值,市场需求不会完全消失,只是增长速度可能放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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