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新区公安交警致全市社区居民的一封信: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倡议


全市居民朋友们:
大家好!
社区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居住环境,离不开每一位居民的积极参与。近年来,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凭借操作简单、出行成本低等优势,成为不少居民尤其是老年群体的出行工具。然而,这类车辆带来的安全隐患与管理难题也愈发突出。为保障大家的出行安全,维护社区良好秩序,梅河新区公安交警特发出以下倡议:
一、了解车辆性质,认识潜在风险
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是未经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许可生产的车辆,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属于禁止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无法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上牌。
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存在诸多安全问题。它未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缺少安全气囊、防撞吸能结构等基本安全防护措施,车辆安全性能差、质量难以保证,设计不合理、工艺粗糙、材质低劣,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而且,由于无法登记上牌,这类车辆不能购买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受害人很难获得及时的经济赔偿,驾驶人也会面临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压力。此外,此类车辆的驾驶人大多没有相应驾驶资格,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经常发生,不仅威胁自身安全,还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二、遵守法规规定,共创安全环境
目前,全市正在开展对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的专项整治行动。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建议大家不购买、不使用、不乘坐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选择合法合规的出行方式。老年朋友出行时,可优先选择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坐公交车等安全便捷的方式,既能保障出行安全,又能降低交通风险。
三、积极配合整治,维护社区和谐
请居民朋友们积极配合,主动清理家中闲置或正在使用的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不要将其停放在小区消防通道、人行步道等公共区域,更不要违规上路行驶。同时,希望大家相互提醒、监督,向家人、亲戚和朋友宣传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的安全隐患,带动身边人一起抵制此类车辆,共同营造“拒绝非标车,安全文明行”的良好氛围。
居民朋友们,安全至关重要,责任重于泰山。每一次安全出行,都是对自己和家人的关爱;每一份自觉坚守,都是对社区和谐的贡献。让我们携手共进,自觉远离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选择合法安全的出行方式,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让社区道路更畅通、环境更安全、生活更舒心!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梅河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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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梅河新区公安交警致全市社区居民的一封信|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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