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饮酒,晚上无碍”?最终:罚款、记分、扣证!

2025-10-31

“中午喝的,晚上应该代谢了”


“应该不会碰上交警”


.....


如果你仍抱有类似的侥幸心理,触碰酒驾这条“高压线”,那么最终的结果,绝对不会让你“如愿”。


01


经过一下午工作,酒气应已消散


10月15日,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在S52平马高速平果北收费站延长线对一辆小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两眼迷离且散发酒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事人罗某称,他从事水电安装工作,当天中午在业主家吃饭时,经不住劝喝了点酒,以为经过一下午工作酒气已散,便心存侥幸驾车回城区,不料半路被查。


交警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人罗某处以罚款13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02


中午喝的酒晚上应已代谢


9月11日,百色市乐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新化镇路段对一辆新能源小车例行检查时,闻到车内有明显酒气,随即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人谢某表示,当天中午在家用餐时喝了啤酒,觉得晚上酒精已代谢干净,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从县城前往新化镇办事,没想到快到目的地时被交警查出酒驾。


最后,交警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谢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3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酒后禁驾”如今已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但现实中仍有部分人对酒驾醉驾存在误解,自认为“不会被查到”“酒量好”“喝一点过一会就代谢了”。这些被“应该没事”包装的侥幸心理,实则是打开危险之门的“钥匙”。以下几大酒驾误区,值得广大驾驶人和社会公众警惕。


误区一>>


药品、保健品引起体内酒精超标不算酒驾。有人认为,只要没饮酒,服用药品、保健品等导致体内酒精超标不算酒驾。实则不然,只要摄入任何含酒精的物品并达到相关标准,都可能危及交通安全,构成酒驾或醉驾。


误区二>>


酒量大,喝一点不碍事。有些人觉得自己酒量好,休息一会儿就能驾车。实际上,酒驾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无关,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


误区三>>


酒后只需休息一会就能开车。有人认为,饮酒后休息一会就可开车。但酒精在人体内代谢时间较长,休息一会后血液中仍可能含有大量酒精,仍有可能构成酒驾或醉驾,危及交通安全。


误区四>>


多喝水能稀释酒精。一些人觉得,喝酒后多喝水稀释就能通过酒驾检查。其实这些方法只能降低口腔内的酒精含量,而呼吸式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空气。此外,酒精在人体内代谢时间长,短时间多喝水无法降低酒精含量。


交警提醒


酒精会使人的判断能力、协调能力、反应能力等下降,导致平衡失调、视力模糊、情绪波动。在此状态下开车,引发交通事故的风险极高。广大驾驶人要牢记“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亲朋好友聚会时,不劝开车的人喝酒,主动劝阻酒驾醉驾,为喝酒的人叫代驾!


_END_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