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集团及子公司因28份合同“未交货”遭6亿索赔被诉
10月29日,三木集团(000632.SZ,股价4.23元,市值19.69亿元)发布重大诉讼公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三木集团因买卖合同纠纷,被福州榕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榕投)告上法庭。
此次诉讼涉案金额约6.1亿元。纠纷的起因是三木集团未能按时履行总价值约5.74亿元的28份《产品购销合同》。
目前,三木集团作为被告,已收到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的传票。案件处于“已收到传票,将于2025年11月10日开庭审理”的阶段。
公司表示,由于案件尚未开庭,诉讼最终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还不确定。
28份电解铜、锌锭合同全部“未交货”
此次重大诉讼源于一份《年度采购协议》。
三木集团公告显示,2024年12月31日,原告福州榕投与被告三木集团签订该协议,约定三木集团向原告提供有色金属、贵金属等产品。
之后,双方在2025年2月至5月按约定签署了28份《产品购销合同》。根据合同,福州榕投向三木集团分别采购电解铜、锌锭若干吨,合计货款约5.7亿元。
然而,三木集团未在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福州榕投因此提起九项诉讼,要求解除全部28份合同,并追讨相关款项。
根据公告披露的诉状详情,这九项诉讼索赔金额巨大,还计算了高额的资金占用利息和违约金。
比如在诉状一中,福州榕投请求解除3份合同(编号FJSM - RT - 20250305 - 06至08),要求退还货款6034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约92万元,支付违约金约262万元,并承担律师费约12.7万元。
福州榕投提起的九项起诉状合计金额约6.1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这不是福州榕投首次起诉三木集团。今年7月,三木集团曾公告称,被福州榕投诉讼约1亿元,诉讼原因与此次类似。
股东所持银行股被“盯上”
在福州榕投提起的九项诉讼中,除了向三木集团追索,还有一个共同诉求:原告请求对特定资产的优先受偿权,并将三木集团的众多子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公告显示,三木集团的股东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也被列为本案被告。
据三木集团2025年半年报,2021年12月,国资公司通过收购获得了三木集团第一大股东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100%股份,国资公司和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成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三木集团21.47%股份。

原告福州榕投在九份诉状中均明确请求,判令原告有权在诉状第(2)项至第(4)项(即货款、利息、违约金及律师费)的债务范围内,对被告国资公司持有的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656%股权、股权的相关权益及其所产生的红利,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并对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此外,这场诉讼的被告还包括三木集团众多子公司,如福州市长乐区三木置业有限公司、福建武夷山三木实业有限公司、福建三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福建三木滨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三木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等。
截至公告日(10月29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三木集团称:“本次诉讼法院暂未开庭审理,公司将积极与各方沟通协商解决本案。”
同时,三木集团表示,公司将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