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中标结果遭投诉,财政局责令重新确定中标方

2025-10-30

近日,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西安职业技术学院一则采购招标结果被投诉事项成立。西安市财政局责令项目采购人,若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应依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若不符合,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公告显示,西安市财政局受理了西安京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双高建设”教学实训专业群(四)的投诉。被投诉人为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供应商为上海博昱实业有限公司。投诉事项为中标供应商上海博昱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器(WCS)”涉嫌虚假响应,骗取中标及签订合同。


公告称,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服务器需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CCC标志才可生产销售。经确认,中标产品(服务器)已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投诉核心问题是该服务器是否支持“鲲鹏”系列处理器。调查发现,根据该系列服务器《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关于关键件的约束条件,无法通过更换配件或改配来支持2颗鲲鹏920系列处理器。中标供应商在调查期间未按要求提供所投产品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以证明产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提交的产品制造商坤前计算机有限公司出具的“服务器参数确认函”等证明材料,提出“该型号支持定制”“支持在原厂标配的基础上额外更换配件或进行改配等”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未说明“原厂标配”以及更换配件、改配的范围。结合双方其他证据比对查证,机关认为中标供应商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支持2颗鲲鹏920系列处理器”的技术要求,投诉事项成立。


公告处理依据及结果显示,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成立且影响中标结果,本项目上海博昱实业有限公司中标结果无效。鉴于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责令本项目采购人,在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依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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