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重整棋局:谁在幕后导演这场“进可攻退可守”之戏?
杉杉集团的“重整”又起风波。
近期,围绕杉杉集团破产重整争议不断。赛迈科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标重整投资人“扬子江联合体”原成员,称在不知情下被他人取代。为此,赛迈科向管理人及法院申请延期召开债权人大会,要求法院紧急暂缓债权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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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迈科出局,背后操盘者是谁?
对于这些争议,有人觉得是狸猫换太子,新扬子用后即弃不地道;也有人认为新扬子实力雄厚,成为实控人理所应当。多数人关注点在赛迈科与新扬子两家公司。但在这场商战中,还有一股“势力”至关重要。
据每日经济新闻引述接近新扬子人士说法,新扬子商贸起初参与杉杉集团重整目的“单纯”,只是牵头报名、帮助配资,不想实控产业和长期经营,这也得到杉杉集团债权人会议相关资料佐证。在协议磋商阶段,管理人就投资方案与新扬船联合体多轮磋商。初期,新扬船提出无实际控制人的投资方案,期间联合体成员东方资产退出。针对此情况,管理人主动提出优化建议,协助投资人调整投资框架,经近三个月沟通协调,形成目前四方联合体格局。
从资料可见,新扬子商贸最初方案并非控股杉杉股份,是“管理人”主动提建议、协助协调投资框架,最终形成“新的重整联合体”。简单说,原本新扬子只想投资赚钱,“管理人”不断吹风、描绘未来场景,让新扬子商贸决定成为杉杉股份实控人,赛迈科因不满新安排被踢出。
那么,管理人在企业破产重组中是何角色?其实,它是破产重整程序关键一环。管理人在法律上叫破产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设立,是企业重整、和解及破产清算重要机构,承担债务人财产管理及相关事务处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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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集团重整案的管理人是谁?
资料显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受理杉杉集团重整后,指定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等三家事务所共同组成杉杉集团联合管理人。
管理人不仅为投资人“出谋划策”,还在杉杉集团重整投资协议中做“关键安排”。债权人中流传一张疑似管理人跟扬子江商贸负责人对话截图,显示扬子江商贸做好协议约定后,可“选择其他投资人”,还能自由选择“并表或者不并表”,“进可攻退可守”为投资人资本套利想好了后路。

为显示说辞重要性和紧迫性,文中搬出鄞州区领导。但地方政府对重整企业介入需公开合规决策流程,仅以“领导建议”调整投资主体缺乏合理性。难说到底是领导意思,还是管理人为主导投资结构铺路而假借领导名义。
管理人为促成“拉郎配”恩威并施,中标前话语权大,中标后给个别投资者优化建议、“选择合作伙伴的权利”和“资本套利方便”,在推动重组中起“决定性”作用。
管理人费心谋划重整方案,帮新扬子拿下杉杉集团质押股份,也会有回报。另一份函件显示,管理人要向优先债权人收取所获清偿款一定比例报酬,这笔报酬可能是天价。

虽赛迈科搅局让重组添波澜,但目前未产生重大影响。10月21日,相关方案仍按计划上会交由债权人表决,结果10月30日揭晓。
上市公司杉杉股份是国内新能源负极材料和显示屏偏光片双料龙头,新扬子商贸背后的扬子江集团主营船舶,缺乏新能源产业背景与资源。不管是自身想转型实业,还是受管理人推动,若没充分准备就成为实控人,无法有效整合消化,会导致杉杉股份主业资源浪费、丧失技术优势,影响当地新能源与显示产业战略布局,也会给自身企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一段时间来,杉杉集团内斗、破产重整、“狸猫换太子”等事件不断。踏实做实业的企业经不起折腾,希望各方各守本分,共同向前,别再产生更多“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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