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并非“随便”,牢记安全骑行
人称“小电驴”的电动自行车,凭借轻便灵活的特点,成为许多人的出行首选。然而,一些“小电驴”闯红灯、超速、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绝,导致不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
近日,肥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城区主要路口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查处行动,重点查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切实守护市民出行平安。
在桥头集路与包公大道交叉口,交通设施完善、标志清晰,非机动车道宽敞畅通。可即便如此,仍有少数电动车驾驶人“任性”骑行,径直驶入机动车道,穿梭在车流中间,十分危险。
执勤民警拦下一位骑红色电动车的大姐,耐心指出其违法行为:“这个地方属于机动车道,你走错道了,骑到马路中间去了,这样太危险了!”大姐不好意思地解释:“我从那边没看到,真不知道哪里是非机动车道。”交警随即指明正确车道,并依法对其作出教育和处罚。

除了占道行驶,未正确佩戴头盔也是本次查处的重点。一位外卖小哥因未戴头盔被民警拦下,他赶忙解释道,自己在附近送外卖,知道要佩戴头盔,但“头盔坏了”。

天气越来越热,不少骑行人把头盔挂车上、拿手里,就是不戴头上。这种“带而不戴”的行为,本质是侥幸心理作祟,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肥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店埠中队指导员韦波表示:“我们开展此次行动,不仅是执法查处,更是安全教育。希望每一位非机动车驾驶人都能做到‘各行其道、戴好头盔’,这是对自己安全的保障,也是对他人安全的负责。”

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道路行驶中一定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走机动车道,文明行驶:
1、走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要遵守各行其道、右侧通行以及安全通行原则,在外出行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逗留。
2、按照信号标识、标线通行: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走斑马线,不要斜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切记!任何时候都不能抢道!
3、佩戴安全头盔: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所以骑行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4、电动自行车切勿违法载人: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加剧了车辆不稳定性,在遇到危险或紧急状况时,驾驶人难以控制车辆平衡,极易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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