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泡面自由”引热议,网友开启创意设想
原创 佘颖 经济日报 北京
近日,“广州东站停售泡面”的消息(广州东站内商店停售泡面?12306回应)再度引发网友对“高铁上能不能吃泡面”的热议。

某博主在微博发起的投票截图


网友评论截图
抛开对泡面的感情,今天让我们严肃地讨论一下这件“小事”。判断一件事情能不能做,首要原则叫“法无禁止即可为”。那么,法律有没有禁止在高铁上吃方便面呢?

12306官方网站建议“不要食用榴莲、方便面等有浓重气味的食品”,但这只是建议,并非禁令。《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中未提及泡面。《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强调,为保障车站、旅客列车等公共场所内外整洁、空气清新,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等,不得随身携带乘车。不过,泡面是否妨碍公共卫生、对空气清新度影响多大,《规程》并未说清。综合来看,至少目前法律并未下达“泡面禁令”。

高铁乘客支付费用购买运输服务,属于典型的服务消费者。既然是消费者,就拥有3项核心权利:知晓规则的知情权、自主选择餐食的选择权、获得合理服务的公平交易权。也就是说,根据现有规则,乘客有权选择吃泡面。
可现实比法条复杂。当乘客拎着泡面上高铁,常会遇到法律允许但邻座反对的困境。难就难在大家都是消费者,诉求都正当。
支持者坚决捍卫“泡面自由权”。对他们而言,高铁盒饭又贵又不一定合口味,气味也大,几块钱一桶的泡面是火车上最便宜的热乎饭,泡上泡面,再来根火腿肠,十分惬意。
但高铁车厢是密闭空间,泡面气味大,一人吃面全车厢闻味,确实影响他人,另一方乘客的“清新空气权”也应得到保障。
表面看,双方争论的是公共管理如何平衡不同消费群体利益,问题症结似乎是消费者对立。借鉴数学“换元法”思路,当吃泡面与闻不得气味的人同乘,除了能或不能的选择,是否还有第三种选择?
评论区有不少好主意:车站能否设“速食角”,保障热水并加装通风?高铁能否设“泡面车厢”?更有网友畅想,若“泡面车厢”能提供“全球100种最好吃的方便面”且定价合理,那一定要去尝尝。
这些设想指向一个方向——通过创新服务满足消费者需求。正如《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调,以创新激发服务消费内生动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服务消费需求。落实政策关键在于处理身边“小事”。
其实,“第三选择”思维早存在于日常生活中:重庆单轨穿楼而过,通过全封闭隔音屏将噪音控制在60分贝以下;苏州地铁试点“静音车厢”,用物理分区平衡乘车需求。这些案例证明,公共服务肯用心、办实事,再难的矛盾也能化解。
回头看泡面之争,网友对高铁盒饭价格、大声喧哗、脱鞋踩凳、“熊孩子”等问题的吐槽,以及“坐高铁遇到体重400斤邻座”上热搜,看似无关,实则反映出乘客对精细化、人性化服务的期待。被“拉黑”的泡面,或许是解决问题的切入点。检验“人民满意高铁”,不妨先从端平一碗泡面做起。

来源/经济日报(作者佘颖),原标题《高铁上能不能吃泡面》
监制/韩霁
原标题:《高铁上有没有“泡面自由”?网友“开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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