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慌!房东税征收是谣传

2025-08-20


最近,“房东税”传言不断,像“房租的20%要交税”“租金会因加税大幅上涨”等说法,让不少房东和租客忧心忡忡。


其实,加收房东税是谣传。


加收房东税?误读


这一说法源于对9月15日起施行的《住房租赁条例》的误读。该条例规定,房东和租客需实名签订租赁合同,并到有关部门备案,备案信息会与民政、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共享。有人据此认为,有关部门能掌握租房信息并征收“房东税”。


但具备掌握信息的条件并不意味着要加税。条例里既未提及税费内容,也无新增税费的考虑。这就如同之前传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就会开征房产税一样,虽具备条件,但两者并无直接关联。


多地也已辟谣。例如“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表示,出租房屋的税费政策已实施数十年,并未因《条例》出台而调整,更没有新增“房东税”。


房东需要交哪些税?


实际上,一直以来房东都需承担部分税费。不过,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有诸多优惠,很多税费是免征的。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介绍,个人房东月租金10万以内的住房,增值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都免征。


房东主要缴纳两种税:


一是房产税,法定税率为4%,很多地方减半征收,即2%。


二是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但很多地方按0.5%或者1%的税率核定征收。而且在很多地方,出租房屋的修缮费用等可在税前扣除,实际征税额还有其他扣减。


李宇嘉指出,从出租房实际征税情况看,政策大多是能免则免、能低则低。目前,国家更鼓励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让更多新市民、外来人口和有需求的租客租得起、愿意租。


在成都,出租房子要交多少税?


据成都税务官方信息,在成都市,个人出租住房且在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网签备案的,按0%的税率综合征收。


个人出租住房未在该平台网签备案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减按2%征收房产税;月租金10万元以内的,免征增值税,超过10万元的,减按1.5%征收增值税;减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综合税负远低于谣传的“20%-30%”。


对于租客来说,凭备案合同还可享受每月800至1500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房东交的税会转嫁给租客吗?


税费转嫁通常与市场形势有关。在卖方市场,房源供不应求,税费可能转嫁给租客;但在买方市场,房源多,租客选择空间大,税费很难转嫁给租客。


中指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7月份,全国50个城市住宅平均租金为34.93元/平方米/月,环比下跌0.07%;从涨跌城市个数看,15个城市租金环比上涨,35个城市租金环比下跌。


同比来看,全国50个城市住宅平均租金较去年同期下跌3.81%。绝大多数城市租房市场供求关系并不紧张,房东税费转嫁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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