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景调解:邻里纠纷化和睦
“之前是我想法太偏激,没考虑其他邻居感受。我愿意签委托书,让父亲参与此案调解……”近日,经马村区法院近两个月多轮调解,一起因单元公共管道堵塞引发的纠纷圆满解决,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公共管道堵塞引纠纷
马某是马村区某小区一单元一楼西侧住户。2024年8月25日,他发现自家房顶漏水,联系二楼业主和物业公司。排查发现,单元西侧公共管道堵塞致二楼反水,造成一楼房顶漏水、屋顶筒灯及吊顶损坏。当时,物业公司清理二楼积水并疏通管道,堵塞物多为建筑和生活垃圾。
2024年9月14日,马某屋内再次漏水,物业公司再次疏通管道。二楼业主郭某很苦恼,房子本准备给儿子当婚房,刚装修好就被污水淹了。随后,他将物业公司及楼上已装修或入住的业主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主审法官李娟娟表示:“诉讼中各方对损失金额和责任比例无法达成一致,且鉴定费用高,郭某撤诉。”
之后,一楼业主马某将二楼业主及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二楼业主以二楼与楼上住户共用下水管道为由,要求追加楼上已装修或入住的业主为共同被告,并希望法院一并解决二楼损失。
一场法理情的“较量”

这起纠纷涉及11户业主,调解难度极大。但李娟娟希望通过调解化解矛盾,促进邻里和谐。她称:“判决需权威鉴定,会加重当事人诉累;‘一判了之’还会有后续隐患,大家不服气不配合赔偿,可能进入执行程序,既无法‘案结事了’,更谈不上‘人和’。”
第一次庭审,除二楼业主郭某和物业公司到庭,楼上9户业主仅3户出庭。庭审后,考虑到一楼业主主张的损失不高,若不调解就需鉴定确定损失,3万元鉴定费会增加各方成本。李娟娟庭审结束后,联合物业公司组建“一单元漏水”业主微信群,将辖区及全国类似案例判决结果发至群里,向业主释法并留下联系方式,还组织大家到一楼业主家查看受损情况,听取意见。
然而,这些信息在群里无人回应。个别业主加李娟娟微信咨询法律问题,大部分业主不配合、不参与、不回复。
李娟娟通知启动鉴定程序。当晚,不少业主加她微信。一位业主说:“李法官,群里内容我们都看了。鉴定的事能不能等等,我们其他业主建了微信群正在讨论。”
鉴定当日,业主到场较多且有调解意愿。李娟娟抓住机会解释案件法律关系。考虑到下水主管道属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有维修管理义务,虽第一次返水后进行打扫疏通,但未排除故障、消除隐患,造成损失扩大,应承担较大责任。同时,堵塞的主下水管道由该楼栋同侧住户共同使用,一楼损失因二楼共用管道堵塞反水造成,各住户有合理使用、保持畅通的义务,无法证明堵塞物品来源又无免责事由,对一楼损失扣除物业公司承担部分后,剩余由已装修或入住的业主均摊。
经过几轮调解,一楼业主对自身损失作出让步,各方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赔偿一楼损失1000元,剩余10户业主每户赔偿200元。
“一揽子”化解纠纷 助邻里和睦友善
二楼住户虽暂未就自身损失起诉,但本着一次性化解矛盾原则,在业主履行调解协议现场,李娟娟提出一并处理二楼损失的方案。
李娟娟表示:“二楼受损比一楼严重,现场大家对金额未达成一致,二楼纠纷需确定受损金额后,通过诉讼程序再调解。”
此后,她多次组织二楼业主代理人及物业公司协商,最终确认赔偿金额为6000元,其中物业公司赔偿3000元,剩余部分由其他业主均摊。但通知其他业主赔偿时又出问题。
李娟娟说:“纠纷发生后,二楼业主言语过激,导致部分业主抵触调解。”特别是一名外卖小哥,工作辛苦,听了二楼业主的话后有抵触情绪。即便其余业主同意调解方案,外卖小哥父亲也同意代其履行,他仍不愿签委托书,不愿谈调解。
李娟娟利用外卖配送闲时给外卖小哥打电话,经近1个小时释法明理,最终做通其工作,才有了开头的一幕。案件办结后,李娟娟带领团队多次到小区回访。不少居民表示,这次纠纷让他们更深刻意识到共同维护公共设施的重要性。在法院积极协调下,烦心事妥善解决,邻里关系更融洽。
作者:杨珂 通讯员:芦家豪、张悦/文、图

总监:赵玉军
执行总监:刘春润
统筹:芦家豪
原标题:《“枫”景线丨倾力调解彰显温情 化解心结邻里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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