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12条”举措,助力服务消费领域人才发展
服务消费一头连着经济,一头连着民生,覆盖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育、文娱旅游、教育体育、居住服务、健康服务等多个领域。近日,青岛市颁布《关于加强服务消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聚焦服务消费领域人才的集聚、培养、评价、激励等环节,推出4个方面共12条举措,为服务消费人才搭建成长的“阶梯”和发展的“舞台”,推动青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

在服务消费人才引进集聚方面,《若干措施》针对高端人才、青年人才、技能人才推出专属“政策礼包”。依托国家、省、市各类人才工程、奖项,精准培养引进相关领域的领军人才。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协助用人单位引进服务消费领域高端人才(团队),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同时,支持企业与高校合作,以“校聘企用”方式柔性引进产业高端人才。对于在青就业落户的服务消费领域青年人才,发放住房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对引进“金种子”优秀青年人才的用人单位,给予每名3000元到10000元的培养经费。在集聚技能人才上,支持服务消费领域企业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金蓝领”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符合条件的企业每人每年最高可获6000元补贴;参加“金蓝领”培训,按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3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聚焦服务消费人才培养,《若干措施》围绕深化产教融合、开展专项培训、推动国际合作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支持技工院校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开展定向或订单人才培养;与服务业集聚区共建“产业学院”“技能创新中心”,夯实人才培养基础。推广“企业导师制”培养模式,鼓励企业技术骨干到技工院校授课。支持用人单位创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以“名师带徒”培养人才。此外,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推进国际职业资格单方认可试点,支持技工院校与德国、新加坡等国合作,引入“双元制”培养模式,加快培养与国际接轨的服务消费人才。
人才评价激励是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的“指挥棒”。聚焦服务消费人才评价激励,《若干措施》提出健全服务消费人才评价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开发新职业考核规范,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细分领域职业技能标准,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支持企业开展新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认定,扩大评价范围和参评人员规模。支持企业申报产才融合项目,鼓励从业人才参评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专业技能类青岛拔尖人才,强化人才激励。
《若干措施》还对营造良好人才生态作出安排。依托青年实习见习服务平台,结合大学生见习实习计划,为服务消费领域企业开发实习见习岗位,扩大青年人才储备。结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发布人才需求信息,举办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助力企业招揽人才。鼓励企业开放游学场景,开展“研学+青游记”“青雁归巢”等引才活动,吸引更多服务消费人才来青发展。
记者|任晓萌
原标题:《事关这类人才,青岛出台“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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