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喜茶”邂逅“禧茶”:商标侵权之争谁是谁非?
近年来,奶茶饮品在年轻人中掀起消费热潮,涵盖奶茶店内现做杯饮以及便于携带的瓶装、罐装产品。然而,部分商家却企图“蹭热度”,注册相似奶茶品牌商标,妄图“搭便车”获利。

记者|田雄 □刘清华
责编|张晶
通讯员|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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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及“喜茶”的商标侵权纠纷,判决香港B公司等四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深圳A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5万元。
“喜茶”诉“禧茶”侵权
深圳A公司于2016年推出“喜茶HEYTEA”品牌,并在内地获得注册商标。截至2022年初,已在全球近70个城市开设约800家门店。同时,深圳A公司通过官网、“HEYTEA喜茶”微信公众号、微博以及各线上媒体进行推广,建立起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此前,香港B公司曾在内地申请注册“禧茶”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驳回。2018年,香港B公司在香港注册32类“禧茶”商标,之后通过微信、微博宣传推广“禧茶”品牌的多种瓶装饮料,并在各大网站宣传推广“禧茶”品牌加盟项目,展示“禧茶”商标的瓶装饮料图片。
2021年起,香港B公司印制《禧茶果味茶饮料产品手册》,授权深圳C公司进行品牌推广并委托生产,通过代理商大量销售“禧茶”瓶装饮料。2023年,多种口味的“禧茶”网红饮料在淘宝及京东店铺销售,饮料瓶身标注香港B公司监制,委托商深圳C公司销售,制造商为北京D公司和昆山E公司。
2024年3月,深圳A公司以香港B公司、深圳C公司、北京D公司、昆山E公司侵害商标权为由,向福州市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商标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0万元。
“禧茶”被判赔偿“喜茶”25万元
被告辩称,“禧茶”商标在香港已注册,与“喜茶”商标区别明显。“喜茶”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43类茶馆、餐厅等服务,“禧茶”产品则系32类瓶装饮料,两者在商品类型、行业领域、商业模式、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招商模式、消费群体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别,不属于类似商品或服务。
被告方进一步指出,“喜茶”为即饮现调产品,以实体店铺运营为主;“禧茶”为预包装食品饮料,更注重渠道和网络拓展。“喜茶”生产分原材料供应和门店现场制作两部分;“禧茶”由饮料生产商直接批量加工生产。“喜茶”产品在大型商场线下门店直销,可堂食可外卖,销售区域多为一二线大城市;“禧茶”产品在超市或网店销售,以经销商批发和零售为主,销售区域多为三四线城市。“喜茶”经营包括直营和加盟;“禧茶”主要以经销、分销为主。“喜茶”消费群体追求个性化、高品质,注重口感和消费体验;“禧茶”聚焦日常消费者,满足解渴需求,注重经济实惠和方便快捷。综上,其对“禧茶”商标属于合法使用。
关于被诉产品瓶身所标注的“禧茶”标识与权利商标是否构成近似,福州市中院审理认为,“喜茶”与“禧茶”读音相同,字形和整体外观高度近似;“喜”与“禧”含义略有不同,但都代表吉祥事物或氛围,含义近似。仅整体存在细微区别,易使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或认为与原告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有特定联系,因此认定两者构成近似。
关于权利商标核定使用的类别与被诉侵权产品的类别是否类似,福州市中院了解到,“喜茶”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包括茶馆和餐厅,深圳A公司通过开设和加盟门店向消费者提供茶饮料,分线上和线下方式;被诉产品系瓶装茶饮料,通过网店或超市销售。虽两者在生产、销售方式和产品上有差异,但消费群体并非截然不同,原被告经营模式均主要面向年轻消费者。且“喜茶”品牌经经营推广有较大知名度,易使公众将“禧茶”饮料误认为与原告有关。因此,认定两者属于类似的商品和服务。
福州市中院最终认定,被告虽在香港注册“禧茶”商标,但未在内地注册,未经内地商标权人许可,在内地使用“禧茶”商标从事经营活动,易引起公众混淆,构成商标侵权,四被告应共同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的法律责任。
审理中,福州市中院组织双方召开庭前会议,做好证据交换和质证工作,开庭归纳争议焦点并充分辩论,查明案件事因,在判决书中对争议焦点详细分析,对法律适用有力论证,对判赔金额充分说明。最终,依法判决四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深圳A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5万元。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判决为跨地域商标纠纷提供指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卢海君表示,本案是典型的商标近似侵权案件,法院对商标近似性、商品和服务类似性作出精准判断,严格遵循地域性保护原则,为商标权人划清权利行使边界,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为其他市场主体敲响警钟,具有多方面示范意义。
地域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物权的典型特征。商标权需经国家法定机关注册获得,各国或地区商标注册标准不同,商标权地域性较著作权更突出。除非有国际条约等特别规定,商标权效力仅限于注册地区。本案中,法院判定“禧茶”商标虽在香港注册,但未在内地注册,在内地使用构成对“喜茶”商标权的侵犯,准确体现了商标权的地域性保护原则。
近年来,跨境电商发展迅速,跨地域知识产权纠纷增多。跨境电商打破地域界限,丰富消费者选择,但也增加了商标侵权风险。本案判决为跨地域商标纠纷提供明确指引,提醒市场主体开展跨境业务时,必须尊重不同地区商标法律制度,履行商标注册义务,避免因地域性认知偏差陷入商标侵权困境。
原标题:《当“喜茶”遇上“禧茶”,孰是孰非?注册相似品牌商标“蹭热度”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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