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第五套标准重启后首家受理企业,高瓴早已入股
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重启后,首家适用企业出现啦!
7月31日,上交所受理了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诺麦博”)的IPO申请,它成为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重启后首家获受理的企业。

值得关注的是,泰诺麦博还成为适用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的首家企业。据招股书披露,高瓴辰钧在2021年5月入股泰诺麦博,在泰诺麦博IPO申报前24个月内持有其3.94%股份。
招股书显示,泰诺麦博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创新生物制药企业。其核心产品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新替妥®)在2025年2月获批上市,这是全球首款重组抗破伤风毒素单克隆抗体药物,也是抗感染领域首个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认定为突破性治疗药物的国产创新生物药,还获得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快速通道”资格。
不过,由于泰诺麦博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创新型生物药的开发,这类项目研发周期长、不确定性高、资金投入大,所以该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 - 3月净利润均为亏损。截至2025年3月底,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达10.24亿元。
此次泰诺麦博以第五套标准申报科创板IPO并获受理,是科创板改革“1 + 6”新政公布后“科创—资本”双循环的落地实践,也标志着上交所科创板进一步发挥了服务未盈利科创企业的积极作用。
上交所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新申报企业中试点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在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认定标准方面,投资机构投资的科技型企业中,近5年有5家以上已在科创板上市或者10家以上已在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在持股比例和期限方面,相关投资机构应在发行人IPO申报前24个月到申报时,持续持有发行人3%以上的股份或5亿元以上的投资金额,不能突击入股。
泰诺麦博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珠海高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珠海高瓴”)为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珠海高瓴是泰诺麦博股东高瓴辰钧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瓴辰钧2021年5月入股泰诺麦博,在泰诺麦博IPO申报前24个月内持有其3.94%股份。
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学博士,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姚亚伟此前表示,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是资本市场重要参与主体,通常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对企业的科创属性和未来发展潜力有一定的专业判断能力。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能借助顶级风投、产业基金等专业机构的眼光,为审核注入“市场智慧”。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在境外市场是一项比较成熟的制度。比如,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8A和第18C章节的特色之一就是“资深投资者”制度。
姚亚伟称:“与境外市场不同的是,科创板此次改革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仅针对第五套标准企业开展小范围试点,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入股情况只作为审核注册的参考,不构成新的上市条件,并非上市‘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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