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在股权激励中的作用解析
信托助力境外上市企业股权激励,实现风险隔离与管理优化。近期,娃哈哈宗馥莉的遗产争夺大战让信托成为市场焦点。不过,这场争夺战中的信托纠纷主要围绕家族财富传承,实际上,信托的应用场景远不止于此。那么,什么是信托?在股权激励场景下,信托又能发挥哪些作用呢?
何为(股权激励)信托?
何为信托?
信托(Trust)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基于特定目的管理、处分信托财产,为受益人谋求利益的行为。本质上,信托是一种契约关系。
在实际操作中,简化的逻辑是信托委托人(也称委托人、Settlor、Grantor等)设立信托,与受托人(Trustee)签订信托契约(Trust Deed或信托声明,Declaration of Trust),然后将财产赠予受托人,由受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资产管理、分配和其他处置。

图示:信托基本原理
信托的关键特点是可以实现财富传承、风险隔离、财产保护以及隐私保护。因此,衍生出了很多实用场景,比如离岸信托常见的场景有家族传承、股权激励、慈善以及其他特殊目的。
何为股权激励信托?
股权激励场景中的信托,也被称为“员工股权激励信托”“员工信托”“高管信托”、EBT(Employee Benefit Trust)及ESOP信托。它是指公司作为委托人,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涉及的股权、对应股份或现金委托给受托人持有,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文件中的条款及公司相关决议,管理信托资产,并将股份或现金分配给指派信托管理的员工。

图示:员工股权激励信托基本原理
在实际操作中,股权激励信托常出现在(拟)境外上市企业中,充当境外架构中持股平台的作用。企业选用信托管理股权激励,除了可以科学地进行税务规划及外汇管理外,还有以下3方面优势:
规范管理股权,避免控制权分散
企业通过信托管理股权激励,意味着委托人(企业)将股权转移给受托人统一持有和管理,员工(受益人)仅享有收益权或未来行权的权利,不直接持有股权,可避免因员工离职、股权纠纷等导致的股权分散。另一方面,信托可以把控投票权,在股权激励信托中,受托人代为持股,其持股部分的投票权依据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公司相关决议及委托投票协议等公司内部文件实现,这意味着公司对ESOP信托对应的投票权有控制权。
程序简单方便,有效控制管理成本
股权激励信托可通过信托契约及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授权人通知灵活记录员工激励股权的数量和限制条件等。相比传统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的持股方式,它能实现高频且大数量级别的变更,整个过程只需使用公司和受托人认可的通知方式,可有效控制管理成本,程序方便且合规合法。
隔离风险,保护企业与员工双方利益
基于信托的财产保护及风险隔离属性,企业通过信托完成股权激励管理,可较好地保护企业与员工的双方利益。例如,对于企业而言,若激励实施过程中出现债务纠纷或破产,信托持有的股权通常不被纳入清算资产,可有效保障激励股权的安全。
股权激励信托有哪些分类?
拟境外上市企业选择搭建股权激励信托,多与科学进行税务规划及外汇管理有关。而对于已在境外上市的企业,尤其是港股上市企业,搭建股权激励信托主要基于回购目的。
为何要搭建股权激励信托用于回购?
2024年6月11日以前,港股市场尚未推出“库存股”制度,企业直接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票只能尽快注销,不能作为库存股持有,也不能直接用于股权激励。因此,很多企业通过搭建股权激励信托完成股票回购,再将回购的股票用于股权激励,好处如下:
- 无需遵循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0.06章关于对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购回其股份的限制及发出通知等的相关规定;
- 企业通过信托可流通股份不会减少,可以较低的价格吸纳股票放在激励池内,留待日后作为员工激励授出;
- 无需像企业直接回购的股票那样需要在短期注销,可以以信托的形式代表承受人持有并进行激励,实现企业与员工利益的深度绑定。
2024年6月11日,港交所库存股新规生效,允许上市发行人以库存股形式持有回购股份,即在注册地法律和上市公司章程允许的前提下,库存股可用于股权激励等用途。然而,由于投票权等相关问题在法律层面仍存在一定争议,通过直接回购完成股权激励在实操中仍面临挑战,较少被使用。
具体实施流程有哪些?
一般来说,境外上市前已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上市后多会在股价低点继续实施股权激励,此时也是搭建股权激励信托的关键节点。
整个信托的搭建包含多个环节,除前期的KYC调研外,还包括文件的起草和签署等,常规情况下,搭建周期需要1 - 2个月,具体流程可参照下图:

图示:企业搭建股权激励信托的基本流程
在实际操作中,境外上市企业搭建股权激励信托很常见。例如,前段时间大火的泡泡玛特,其上市后的股权激励就是通过搭建股份奖励信托(Pop Mart Partner Limited)来实施。按照规则,方案主要选用RSU作为激励工具,并分4年解锁,第二、三、四年分别归属50%、25%、25%。

图示:泡泡玛特红筹架构及股权激励信托
持续调整,持续完善
对于(拟)境外上市企业而言,实施股权激励时,搭建信托一直是首选方案。虽然市场规则不断调整,信托的搭建方式及流程也在变化,但在实操中,股权激励信托不断完善,且不可或缺。
后续,我们会持续关注境内、外(拟)上市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则及实操要点,在为行业赋能的同时,助力更多高质量企业更高效、便捷地实施股权激励,提升激励效应,更好地绑定人才,激发高端人才的核心竞争力。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一心向上ESOP”,作者:聚焦股权激励的,36氪经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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