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解冻助力公司经营重回正轨

账户解冻后,公司经营重回正轨
泸州江阳:精准监督纠正违规“查扣冻”
“我的银行账户顺利解冻,员工工资得以顺利发放,放下包袱后,企业经营也重回正轨。”近日,河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向四川办案检察官发来信息。故事要从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近期办理的一起违法冻结侦查监督案说起。
2022年10月,赵某在某赌博网站注册账号并绑定银行卡,该卡用于赌博账号充值和盈利提现。据赵某称,2023年2月后,他没再在该平台赌博,此卡开始用于公司经营和日常生活。2024年4月,赵某发现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冻结,还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申请的网络贷款无法拨付,公司经营受影响。原来,2023年5月,赵某曾注册的赌博网站因涉嫌利用信息网络开设赌场被立案侦查。2024年11月,该案移送江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随案移送1704张已冻结银行卡,其中就有赵某的卡。期间,赵某多次申请解封无果。今年2月,他向江阳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江阳区检察院受理后审查发现,赵某曾用该银行卡在赌博网站赌博并提现17万余元。公安机关办理涉赌案时,以打击网赌平台“资金通道”账户为由冻结此卡。
“该案审查关键在于判断赵某被冻结账户是否为赌博网站接收、流转赌资的通道,以及卡内资金是否涉赌。”办案检察官阳旭表示。
为此,检察院重点梳理赵某被冻结银行卡,比对交易流水、时间、开户信息,审查关联账户人身份等要素,结合审计报告,询问当事人。检察官介绍,若为网赌平台“资金通道”账户,应被开设赌场人员控制且专门用于赌博。经查,赵某最后一次提现赌资是2022年12月,此后无赌博网站资金流入,卡一直由他持有使用,未出租出借。2024年4月卡被冻结时,卡内资金来自原余额和8笔转账,均来自公司经营和生活关系人汇款,来源合法。
综上,江阳区检察院认为,卡内冻结款项与赌博犯罪无关,公安机关冻结于法无据,应依法解封。赵某参与网络赌博属行政违法,并非案件犯罪嫌疑人。
今年3月,江阳区检察院依法向公安机关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纠正冻结行为,解除对赵某账户及资金的冻结。3月13日,公安机关书面回复,已依法解冻赵某银行卡,并全面梳理相关案件冻结的参赌人员银行卡和“资金通道”账户,确认与本案无关的也依法解冻。
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对1704张被冻结银行卡逐卡清理,解冻533张,解冻资金4800余万元。今年5月,江阳区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和公安机关建立异常“查扣冻”数据共享研判机制,明确网络赌博案件资金属性证据审查标准,调取“查扣冻”数据,梳理出23条异常数据,督促纠正违规“查扣冻”案件2件。
(检察日报 曹颖频 李敏 刘贞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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