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住房“以旧换新”:国企助力,打通一二手市场链条
今年3月,我们曾推送怀柔区将在全市率先实施住房“以旧换新”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怀柔区将通过国有企业成立平台公司收购二手房,打通一二手房市场联动链条,满足居民住房置换改善需求。
【京房字】从怀柔区住建委获悉,近日,怀柔区商品房“以旧换新”试点正式启动,有效期1年。市民可将自有住房交由区属国企收购,二手住房收购款会转至新购商品房开发企业,作为新房购房款的一部分,购房者补足新房剩余尾款后,即可完成“以旧换新”。
国企收购的二手住房,后续将用作保租房。
符合条件的二手住房标准
1. 参与试点的二手住房应为普通商品住房(不含储藏室及车位),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自竣工之日起不超过30年(1995年1月1日后竣工)。
2. 二手住房坐落于龙山街道、泉河街道及怀柔镇。
3. 二手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含)。
4. 二手住房不存在查封限制状况。
5. 若二手住房存在抵押、担保、按揭或设立居住权等情况,“以旧换新”意向群众需承诺在与怀胜智慧城市公司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前解除。
6. 若二手住房存在租赁关系,“以旧换新”意向群众需承诺在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前解除。原承租人若要继续承租,需与怀胜智慧城市公司重新协商。
7. “以旧换新”意向群众购买怀柔区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不得低于出售二手住房的价格。
8. “以旧换新”意向群众需承诺在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前,将二手住房内所有人员户口迁出。
9. 试点阶段,“以旧换新”意向群众选购的新建商品住房需满足:
(1)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许可备案证明。
(2)新购商品房位于怀柔区范围内。
“以旧换新”服务流程
1. 房源筹集
(1)“以旧换新”意向群众可拨打热线电话或前往线下接待点咨询政策。
(2)可登录微信小程序或到线下接待点,登记二手住房房源等信息。
2. 房源复核
怀胜智慧城市公司初步筛选符合收购条件的二手住房,电话预约业主实地踏勘,并协助进行新房购房资格初审。
3. 签署意向书
二手住房复核完毕后,怀胜智慧城市公司电话预约意向群众,双方签订《房屋收购意向协议书》。
4. 价格评估
评估前,意向群众从评估公司库中随机选三家评估公司,结合房龄、面积等因素评估二手住房价值并出具报告,取中间评估报价作为最终收购评估价。
5. 意向选房
接受评估价格的意向群众,可新购怀柔区商品房,与开发企业签订《保价协议》及《新建商品住房认购协议》并缴纳认购资金;洽谈不成功或超5个工作日考虑期的,流程终止,解除《房屋收购意向协议书》。
6. 二手住房交易
意向群众和怀胜智慧城市公司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并网签,完成物业交割,结清费用,核实户口迁出情况,完成交易过户和权属转移登记。
7. 房款支付
完成二手住房过户时,怀胜智慧城市公司发放收购款,待意向群众与开发企业签订《北京市新建商品房预/现售买卖合同》后,将收购款转至开发企业。
保障措施
1. 优先锁定新房源。意向群众先与怀胜智慧城市公司签订《房屋收购意向协议书》,达成置换意向,缴纳新房认购金并签订《新建商品住房认购协议》后,可优先锁定新房房源。

2. 新房保价有承诺。参加试点的意向群众可与开发企业签订《保价协议》,享受优惠,开发企业保证一年内同条件房屋网签价不下调。
怀柔区“以旧换新”试点活动微信小程序已上线。意向群众可扫描二维码进入(建议房屋所有权人或直系亲属操作)。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京房字”,作者:京房字,36氪经授权发布。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