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发放方式在浙江调整,7月1日起施行!
06-29 06:21
近日,浙江省医保局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7月1日起施行。优化后,生育津贴直接发放到我指定的账户。具体内容我们来看看。↓↓
浙江省医保局关于提高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生育津贴发放管理,切实维护参保人权益,现就生育津贴发放方式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各类企业、民营非企业、个体户等用人公司女职工按规定参加本省统筹区生育保险。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生育保险的,符合生育津贴申请要求的,由本人或用人单位经办人申请,经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批准后直接发放至本人指定账户。
第二,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用人单位和职工在2025年7月1日前申请生育津贴的,仍按原渠道发放。其他未完成的事项应当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浙江省医保局
2025年6月17日
看下一个,天台县妇女联合会向上滑动。
原标题:“浙江调节生育津贴发放方式,7月1日起施行!”
阅读原文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