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风险提示-合法宣传界限划分

05-29 09:17

原创 蔡芳莲 寿宁法院


《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禁止虚假广告,夸大其作用


一些茶企在宣传茶叶功效时,


也许会声称有茶


“减肥”、“降三高”等医疗效果


(一般食物不得声称有效)


使用绝对化的术语,如“最佳”和“第一”


或者冒用“非遗传承”、“老字号”等未授权称号


张某在天猫开了一家卖茶的网店。顾客邓某购买该店茶后,发现该店有虚假广告,夸大了茶叶的功效,于是向张某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收到投诉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张某天猫网店的相关网页进行了调查,发现该网站宣传其销售的茶叶功效:“减脂、减肥、防癌、抗衰老、防辐射、美容”、“预防痛风、通利宿便、降三高、抑制糖尿病、改善血液循环、解酒、减肥、防辐射、美容秘籍、调节胃肠功能、预防牙病”等。当事人对其经营的茶叶作为食品本身是否具有广告宣传中所说的治疗功能没有依据。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宣传行为。


经调解,张某退回顾客购买货款2600元,并一次性赔偿顾客损失7800元,共计10400元。


根据《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此案作为“诉讼转移”,依法责令张某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以3.5万元的行政处罚。


文案:蔡芳莲


初审:吴啸虎 | 审查:陈香玉 | 批准:陈雄继续滚动阅读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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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告风险提示-合法宣传界限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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