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当场逃跑,司机:“没有买保险”

05-29 06:40

2025 年 5 月 6 日,江西新余。夜晚 19:25 分许,喻某开车经过人行横道时,撞倒了一名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造成行人受伤。喻某下车检查后,迅速上车逃离现场。


△ 事故发生时的监控画面。


交通警察接到报警后立即进行调查,经调查走访, 5 月 8 日本发现藏在某停车场的肇事车辆,喻某藏在车内,被一起查获。


经调查,事发当时,比喻某行经事故地点时,注意力不集中撞人,车辆未按规定年审,未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比某意识到情况严重,无法承担责任,于是逃离现场,在车上躲了两天,直到被警方查获。


当前,负伤行人仍在医院接受治疗,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法律规定


如果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及时停车,以保护现场;如果造成人身伤亡,驾驶员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向值班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再次取得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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