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法·案例 | 向第三者投掷百万?一分不少全部退回!
资料来源:山阳区法院

在婚姻家庭中,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权利处置共同财产。如果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将在婚姻中转账给第三方,私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受害配偶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收回这些不当处置的资产呢?近日,山阳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在与常某某结婚期间,丈夫孙某某通过网络直播认识了蒋某某。双方通过微信和抖音聊天,互相称呼“妻子”和“丈夫”,聊天中有很多不雅的内容。经调查,2018-2023年期间,孙某某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淘宝购物等方式向蒋某转账,购物总额超过104万元。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常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将孙某某私自处置的夫妻共有财产返还。蒋某辩称,他曾向孙某某写过一张80万元的借条,双方的经济纠纷已经另案处理,要求驳回常某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孙某某与原告常某某的婚姻存续期间,与被告蒋某某长期存在“婚外恋”关系。孙某某向蒋某转账购买物品,都是因为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无权处分,而不是因为正常生活需要而私自处分。他的行为侵犯了常某某作为夫妻一方享有的共同财产的财产所有权,赠与行为依法无效。虽然蒋某在2023年6月向孙某某出具了80万元的借条,但他们之间的经济往来都发生在“婚外恋”期间,他们依赖双方的异常关系,这违背了公序良俗,因此蒋某出具借条的行为无效。于是依法判决被告孙某某赠与行为无效,被告蒋某退还原告104多万元及利息。

法官说法
根据《民法典》第八条和第153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不得违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从事民事活动。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享有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不分份额。夫妻一方不应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法官在此呼吁大家坦诚相待,家庭要用心守护,以爱为基础,以责任为舵保护家庭安全。

作者:杨珂

导演:赵玉军
执行总监:刘春润 王有利
协调:芦家豪
原标题:《焦法案例》 | 给第三者扔几百万?一分不少全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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