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取商业秘密,化名加入竞争公司,这位高级工程师栽了!

04-13 07:59

某高级技术工程师辞职前


窃取原单位的核心数据和商业秘密文件


离职后持有竞业限制补偿金


但是又化名入职竞争公司


……


近日,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判决了庄某某侵犯商业秘密、庄某某与湖北S光电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庄某某因盗取商业秘密、违反竞业协议被刑事处罚,被判承担民事责任。


案 情 回 顾


2022年8月,湖北S光电在检查离职人员信息安全时,意外发现入职8年的“技术大师”庄某某,在辞职前夕擅自从公司内部服务器下载了大量数据,包括重要客户信息、生产工艺材料等关键信息。经过深入调查,更加发现庄某某在辞职前与竞争公司J光电公司暗通款曲。湖北省S光电以庄某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






经公安机关调查,2022年6月,庄某某已经跳槽的前同事黄某联系J光电公司,参加面试并被录取,工资待遇达到126万/年;本月,庄某某登录公司服务器,将涉密文件下载到公司分发的笔记本电脑上,带回家拆硬盘并拍照;同年7月,庄某某与湖北S光电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后辞职,随后化名加入J光电。


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庄某某每月向湖北S光电提交《遵守竞业限制义务声明》,声称自己处于失业状态。湖北S光电不知道真实情况,按照约定,每月向庄某某支付竞业限制期赔偿金,共计12.4万余元。2023年12月,湖北S光电得知庄某某在竞业限制期内加入J光电公司后,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侵犯商业秘密


判处一年八个月罚款十万罚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庄某某违反了被害单位相关保守商业秘密的需要,秘密窃取了不为公众所知的技术信息,给被害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因此,庄某某被判处一年八个月的刑期,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违反竞业协议


赔偿违约金68万


2014年以来,庄某某加入S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高级技术人员,参加J光电面试并入职,明知J光电是S光电的同业竞争公司,却没有辞职或报备。离职后,还以化名、定期提交虚假声明等形式,向湖北S光电隐瞒入职竞争公司的事实。法庭裁定,庄某某向湖北S光电支付了68万多元的违约金,并退还了12万多元的竞业限制补偿。


法 官 提 醒


在市场竞争中,商业秘密是公司的核心资产,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竞争限制是一种平衡用人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和劳动者自由就业权的法律制度。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必须遵守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在这种情况下,庄某某窃取了商业秘密,违反了竞业限制,严重侵犯了原公司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公平的交易秩序和经营环境。这种行为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且因触犯刑法而被刑事追究责任。许多从业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红线,千万不要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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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陈倩,李沐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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