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顶撞”唐太宗的“硬汉”法官
发扬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描述历代法官办案传奇。
吸取先辈经典判例的智慧
鼓励我们一代人见贤思齐奋斗。

今日隆重登场的主角是敢于“顶撞”唐太宗的大唐硬汉法官——戴笠。
首先,我想介绍一下戴族的简历:戴族、字玄胤、相州安阳人。他早年在隋朝当官。他曾经为王世充效力,后来回到了唐朝。因为他天性直爽,敢于直言不讳,所以深受太宗的信任。他曾任唐代大理寺少卿、建议医生、户部尚书、官部尚书。
话不多说,直接上干货,请欣赏大唐“硬汉”法官办案的故事:
唐太宗曾专门为伪造资格的官员下诏:“若不自首,一经查出,判处死刑”。之后,一位幸运的官员不幸被发现伪造资格被交给戴笠进行审理,但戴笠只判了流放。太宗得知后怒不可遏:“我下诏不自首的人死刑,你却判他流放。你显然抗拒了这个目标。你让我失去了对世界的威望。”!戴笠淡定地回答:“皇上如果直接下诏处决,臣不能管,但皇上将案件交给司法机关,臣将依法办案”。太宗见戴笠敢顶嘴就更生气了,怒气冲冲地说:“你只要自己依法办案,就会让我对世界失信吗?”戴族理直气壮地回答:“法律是告诉世界、赢得人民信任的国家的基础。皇帝的话只是一时的喜怒哀乐。皇帝,你怎么能因为一时的愤怒而杀人?如今,我将犯罪分子处以法律,这是让皇帝你忍受小恶,保存大信啊。太宗听了甚慰,称赞戴笠:“卿能执法,咱复何忧”!
为了大唐长治久安,忠哉、戴笠以殉道者的身份挑战最高权威。
勇敢,戴笠,面对君王震怒大义凛然,不卑不亢,勇往直前。
智哉,戴笠,忍小怼存大信,权衡利弊,依法直接劝诫君王。
幸哉,戴笠,遇见了豁达、开明、理性的唐太宗。
忠诚、勇气和智慧作为封建社会的大臣,虽然值得欣赏,但更值得称赞的是,戴族人1400多年前的法治思想境界——把法律作为赢得人民信任的国家的基础!
假设处理资历造假案件很大程度上属于智取,落脚点在依法。因此,以下案件很大程度上属于争取,落脚点在于公平(国法面前人人平等)。皇亲国戚长孙无忌进入东上阁时,忘记了戴刀,违反了《卫禁律》。尚书左仆射封德彝判断:“监狱队长失职,罪当处决;长孙无忌误带佩刀进宫,罚铜20斤”。太宗已经认可了封德彝的处理意见,但时任大理寺卿的戴笠提出了疑问:“长孙无忌误带刀进宫,监门的校长也是一时疏忽造成的。如果皇帝认为长孙无忌有功,他应该从轻处理,非法司应该负责。若依法处理,只罚铜二十斤,恐怕不一定合理。太宗说:“法律是全世界共同遵守的,怎能因为无忌是皇亲国戚而不执行?“案件已经发回重审,但德彝的老滑头仍然坚持自己的意见。戴笠毫不畏缩:“船长因无忌而得罪,应该依法从轻,两者都是过错,应该改判”。最终,在戴笠的争论下,太宗免除了校尉的死刑。

是什么让戴笠如此勇敢?敢于站在当朝皇帝、皇亲国戚、开国元勋的对立面,公然大喊大叫,完全不把自己的生命当回事。因为唐太宗是贤君吗?只有明君才有大臣。我不这么认为。和你在一起就像和老虎在一起。毕竟满朝很少有文武人敢站出来;戴笠、太宗、长孙无忌、封德彝都没有私怨,所以不会公报私仇。即使有私仇,估计大部分人也不敢叫嚣。毕竟长孙无忌是皇后的哥哥,封德彝也是开国元老。官员和尚书都比他们的官员大。封建社会,但是官方大学一级压死人;以戴笠的官员的名义,不会私下收受非亲非故事监督门的校长的贿赂,也不会拿自己的生命作为筹码来赢得好名声。总而言之,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都不会有,想来想去只有一种力量,那就是信念!总而言之,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都不会有,想来想去只有一种力量,那就是信念!相信法律!相信公正!
社会在风风雨雨中不断进步,历史在风风雨雨中不断发展,法治成为世界潮流,成为人民信仰的今天,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先觉、先知、先行者的启蒙、唤起和带领人民一点一点奋斗。
戴笠,一个血腥的男人,忠于君主,更忠于法律,充满激情,顶天立地,为了法律的尊严得罪龙颜,为了法律的公正而不畏权贵,为了法律的信念而勇敢!(图片来源网络,侵权删除)
作 人:正义敲锤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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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敢于“顶撞”唐太宗的“硬汉”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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