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汽车司机非法驾驶导致孕妇流产,为什么平台被判全责?
网上汽车发生车祸
怀孕妇女在车上不幸流产
意外突然发生
谁来承担责任?
近日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这样一起审判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

(图源网络 侵删)
网络汽车司机非法驾驶
怀孕妇女在车上不幸流产
2022年1月,吴女士在一个网络汽车平台上打车去医院检查。然而,由于司机在驾驶过程中违规变道,事故发生,吴女士在车祸中受伤。经医院检查,虽然事故没有直接伤害胎儿,但导致孕妇多处伤口出血,胎儿难以保存。最后,吴女士别无选择,只能堕胎。
吴女士康复后,将司机、租车公司、网约车平台联合起诉法院,并向被告申请增加事故车辆的保险公司。
吴女士认为,事故对她的身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要求赔偿医疗费用、营养费用、精神损失费用等。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无责任保险范围内支付,不足部分由司机、租车公司和网络汽车平台共同承担。
网络汽车平台被判违约
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吴女士通过网络汽车平台预约了网络汽车服务,双方形成了道路客运合同关系。但吴女士与保险公司、租车公司、司机不是合同对方,上述三名被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网络汽车平台作为运输经营者,承担着保障乘客人身安全的法律义务。《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也明确指出,网络汽车平台公司在网络汽车运营服务中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当对乘客的损失承担先行赔偿责任,因此法院判断网络汽车平台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至于赔偿费用,考虑到吴女士经过多次辅助生殖手术才成功怀孕,除了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这次事故虽然没有形成肢体残疾,但对她的精神造成了很大的打击,所以她酌情支付了3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共支付了吴女士9万多元。
网络汽车平台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乘坐网约车发生事故
怎样索赔?
网车平台与乘客之间的网车平台
构成道路旅客运输合同关系
应该确保操作安全
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目前,网络汽车已经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重要方式。网络汽车平台作为运输服务的经营主体,也是与乘客签订道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对手,因此应保证运营安全,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当乘客乘坐网络汽车发生事故,需要提起诉讼时,可以自由选择违约诉讼或侵权诉讼。如果选择违约诉讼,被告是道路旅客运输合同的托运人;如果选择侵权诉讼,所有参与侵权的主体都可以纳入共同被告,法院将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确定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乘客提到了违约诉讼,网络汽车平台与吴女士形成了道路旅客运输合同关系。因此,非合同对方的保险公司、租车公司和司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网络汽车运营中,平台拥有发送订单的主导权,路程定价规则、责任限制等条款由平台提前拟定,平台起到了组织、主导、调度的核心作用。乘客打车时,默认交易对象也是网络汽车平台,所以平台与乘客形成道路旅客运输合同关系,而不是具体的网络汽车司机。
在乘客乘坐网络汽车时,网络汽车平台作为托运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因乘客自身健康或乘客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平台依法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依约处理内部责任,如向司机追偿、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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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网约车司机违规驾驶导致孕妇流产,为什么平台被判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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