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改为线下交易,出了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近日,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引起网络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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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3年1月,杨某和肖某及其两名家属计划回老家探亲。肖某通过网络汽车平台预约搭便车。平台下单后,网络汽车司机刘某彬与肖某取得联系,双方私下协商取消平台订单,改为线下交易。
在搭便车的过程中,杨某等四名乘客因驾驶员刘某彬的操作失误而受伤。此后,交警大队制作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员刘某彬承担了事故的全部责任,乘客杨某等四人不承担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杨某等4人被送往医院治疗。后来,杨某等人向法院起诉刘某彬、东莞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和一家财产保险公司,要求为交通事故造成的各种损失支付4人。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司机刘某彬和杨某等四人之前并不认识。是肖某通过网车平台下单,搭便车平台随机指定刘某彬作为搭便车的车主后,双方开始联系。刘某彬和肖某私下达成口头协议,同意刘某彬开车送杨某等四人到指定位置,肖某给予相应的报酬。司机刘某彬对这起单方面事故负全部责任,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侵权责任。
涉案车辆的所有人都是东莞某汽车租赁公司。司机刘某彬有相应的驾驶执照,然后通过网车平台审批。涉案车辆也是合格的运营车辆。东莞某汽车租赁公司在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某财产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杨某等4人因涉案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
东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某财产保险公司赔偿杨某等4人因涉案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12万余元,在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限额范围内;司机刘某彬赔偿杨某等4人,剩余损失23万余元。这个判决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
法条链接
法官释法
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法官 张健
在这种情况下,原告打算回老家探亲,通过网车平台预约搭便车。平台下单后,他私下与被告商量取消平台订单,改为线下交易。行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网上汽车私下交易常常会使行程存在安全隐患,司乘双方的行程安全都缺乏重要的保障后盾。一旦发生线下交易行程中的交通事故,对于用户来说,无法享受平台的安全保障,平台的高额行程保险无法生效;对于司机来说,他们也可能面临巨额赔偿。
一方面,网络汽车平台需要履行高度重视的义务,做好源头控制,构建完整严谨的安全体系和网络汽车流程;另一方面,司机和乘客也要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准确了解网络汽车平台的安全范围,同时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规范,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和隐患有相应的责任感。只有网络汽车平台、司机和乘客都完全履行了自己的安全责任,整个网络汽车行业才能发展得更加有序顺畅,每一次回家之旅都能成为一次安全舒适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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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网约车改为线下交易,出了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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