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捡漏”,却漏进了陷阱。

3天前

今晚九点半


林某表示,房屋的特征发生了变化。


假如不买


就让章先生去起诉她,钱也不少。


如果买


继续为章先生办理购房手续。


低价房的背后到底有什么猫腻?


……


买家拿着多年的存款,高兴地以为自己“错过”了,买了一套低价的房子,却没想到不仅房子没拿到,买房的钱也被骗走了。这些低价房背后有什么猫腻?


近日,这一骗局将法拍房虚构为低价房出售,骗子林某落入法网。



疑窦重重的房子


2021年1月,江苏省江阴市民章先生通过房产中介林某的介绍,准备购买房产。林某表示,该房屋为“工抵房”,即房地产开发商用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房屋,如建筑企业,价格略低于同一商品房。


林某告诉章先生,他买了这套房子后,没有和原房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你想买,就让原房主直接转让给你,你就把买房款转给我。”章先生立即同意,并与林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价格为144万元,其中首付79万元,抵押贷款65万元。


截至2021年3月,章先生先后支付首付款79万元。剩余贷款应由卖方和买方共同办理,但林某主动要求章先生协助申请贷款,理由是他从事房地产中介多年,熟悉贷款程序。同一年四月,两人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如果贷款办理失败,林某需要全额返还首付和5万元赔偿。但是直到十月份,贷款才成功办理。面临章先生多次询问,林某以“领导太忙”等理由推脱。


2021年11月,章先生决定退房。林某很爽快地结清了5万元的赔偿,但始终没有退还首付。面对章先生的多次追讨,林某拿出一份法律拍卖公告,称这所房子现在是法律拍卖行。


"林某说这个房子的特点变了,假如不买,就让我起诉她也钱,如果买了,就继续给我办理购房手续。如果最终成交价格高于144万元,差价将由林某补足,如果成交价格低于144万元,差价将归林某所有。”由于林某表示贷款申请已经通过,章先生便决定不再纠结房子的性质,继续让林某办理购房手续。林某于2022年1月退回章先生20万元作为竞拍保证金,并将其转入某拍卖公司账户,报名竞拍。


在转账之前,章先生特意去拍卖公司了解房地产情况。听到章先生提到林某的名字后,工作人员立即表示,曾有多名投标人与林某发生争执,提示章先生谨防诈骗。想起林某之前的许多拖延和借口,章先生决定退出竞拍,林某也同意终止合作。但是面对章先生几次催促退款,林某陆续只退了三万元。算上林某之前已经支付的所谓5万元赔偿和20万元竞拍保证金,79万元的首付只追回了28万元,51万元的实际损失追索失败。章先生于2022年7月选择报警。


债务缠身的中介


原来,2016年至2019年12月,林某因做生意失败欠了300多万元的债务和利息。为了偿还债务,林萌生了在签订、履行房地产买卖、委托买房服务等合同过程中骗取买受人钱的想法。


从2021年1月到2022年3月,林某在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时,从报纸、网络等方面了解到曾流拍的法拍房信息和竞拍交易程序,将法拍房虚构为“工抵房”、“楼尾房”等,并发布超低价格信息。


受害者被低价信息吸引后,林某骗取了受害者的信任,诱惑受害者支付定金、首付、意向金、税金等钱,理由是“房子已经自己买了,但没有转让”和“有权处理别人的二手房”。这笔钱被林某用来偿还更早的债务。


之后,如果法国拍卖行的法国拍卖公告发布时,林某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拍卖保证金,林某会告诉受害者房屋性质是法国拍卖行的真相,并引导受害者参与拍卖。但大多数时候,在法拍公告发布之前,林某就已经在偿还各种债务时耗尽了受害者的预付款。当不知道该怎么办的受害者反复询问买房进展时,林某再次告知受害者该房为法拍卖行的真相,并编造各种理由让受害者主动要求终止合同,从而隐藏自己欺诈的主观意图。


疏而不漏的法网


经调查,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林某骗取定金、首付、意向金、税金等。,共计387万余元,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通过虚构房地产性质,将拍卖行假称给自己有权超低价格的“工抵房”。


2023年11月,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江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医院认为,林某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产,金额巨大,涉嫌合同诈骗。


今年5月,江阴市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起诉陈某。日前,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陈某刑期十年九个月,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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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想要“捡漏”,却漏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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