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发行人股份清晰度审查不到位,东方证券和两名保代人被监管警告。
2024-11-08
十一月四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对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李某蔚、邈某昌作出控制警告的决定。
2024年6月4日,东方证券承销保荐为苏州李明传感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的申请项目保荐人,上海证券交易所停止了李明传感发行上市审核。
经调查,东方证券承销保荐作为保荐机构,未能充分关注明传感项目股份的明确情况,认真核实报告,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作为项目保荐代表,李某蔚和长某昌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保荐机构和两名人员最终受到控制和警告。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东方证券承销保荐进行整改和内部责任追究,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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