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五日起常州实施:地库负2层及以下不宜建造充电桩。
现代化快报(通讯员) 周祥 记者 葛小林近日,常州消防部门联合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关于加强地下电动汽车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建设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 10 月 25 新建、扩建地下电动汽车车库防火设计、施工及验收要求日起升级!地下电动汽车车库分散充电设施应布置在地下第一层,不应布置在地下。 2 层层,不应该布置在地下 3 楼层及以下,明确地下车库没有DC充电设施。
△《意见(试行)》发布通知
据常州消防部门介绍,随着新能源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其火灾风险日益突出。目前市场上的新能源汽车大多使用锂电池。与常规火灾相比,锂电池的火灾燃烧速度更快,持续时间更长,容易爆炸和复燃,难以扑救。地下车库疏散出口少,疏散路线长而坎坷,难以多车同时疏散。车辆停放密集,通道狭窄,容易造成通道堵塞,影响车辆疏散。地下车库发生火灾后,由于车辆停放密集,进出口少,火灾现场产生高温烟雾,扑救困难。多层车库可形成立体燃烧,火场烟雾浓烈,温度高,更难扑救。此外,当地下车库发生火灾时,烟雾和高温可能会通过电梯井和井纵向扩散,导致路面建筑在烟囱效应下燃烧,造成更大的火灾损失。
为了服务常州市新能源之都的优质发展,促进公共安全管理模式向预防转型,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在结合常州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联合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意见(试行)》,将于 10 月 25 从一天开始实施。
△模拟地下车库新能源乘用车火灾事故演练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意见(试行)》分为四个部分,包括责任主体、建设要求、管理规范等。,为地下电动车库的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提供了技术依据,包括全市新建和扩建的地下电动车库。地下车库整体改造或局部改造增加了分散充电设施;对后期各责任方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
特别提出严格控制充电设施的楼层设置,如考虑到电池快速充电的火灾危险性和地下室电池失控火灾扑救的难度,《意见(试行)》规定地下电动车库分散充电设施应布置在地下第一层,不应布置在地下第二层,不应布置在地下第三层及以下,并明确DC充电设施不应设置在地下车库。
如果在现有地下车库安装分散充电设施,《意见(试行)》规定整体改造或以疏散出口为单位进行局部改造,也需要参考新建相关标准。此外,明确地下车库增加分散充电设施必须首先满足以下要求:消防设备设置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保持完好有效,用电量符合配套设施和充电设施要求。
此外,《意见(试行)》提出,要加强应急管理力量建设,加强电动汽车火灾应急处置能力,要求充电设施各方协同建立应急管理联动机制;为应对地下电动汽车火灾,配备携带特殊药物灭火装置、防火围栏、移动排烟风机、快速移动设备等设备。
△《意见 ( 试行 ) 》一图读懂
(常州消防队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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