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0元号,12周长期处方…湖北9月20日起实施!

1天前

近日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联合


湖北省医保局印发


关于实施方便老年人就诊实施的问题


10 《项目措施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专注于老年人看病就医。


堵塞难点问题


制定 10 项举措


从 2024 年 9 月 20 日起


实施湖北公立医疗机构


《通知》强调,要优化多渠道挂号服务,打造全省统一的预约挂号平台,省级医疗机构要向市(州)建设。、县级医疗机构预留开放不少于 10% 门诊号源、紧凑型城市医疗集团、县级医疗社区带头医疗机构预留至少开放基层医疗机构。 20% 门诊号源,优先用于老年人预约转诊;通过家庭、亲友、家庭签约医生等方式,为老年人预约挂号,并且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


减少排队等候时间,保留登记、支付、取药等人工窗口,为老年人开设优先就诊窗口;开辟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如老年人、残疾人等。,并根据需要提交陪护服务;三级医疗机构升级了候诊号码系统,方便老年人等待号码就医;实行不同时间段的精准预约,促进老年人到医院 30 几分钟内就诊率。


提高检查检验服务流程,三级医疗机构统筹智能安排各类检查,对老年病人出具超声,CT、MRI 等待多个检查项目集中一次性完成预约,争取准确到预约日期。 30 分钟以内;到 2024 年底前,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现检验结果互认。


通知要求,推行"复查 0 元号",由于检查、验证的原因,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老年患者在就医当天单个诊室内未完成诊治过程的,首诊部或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主动为老年病人提供“复查” 0 元号,老年病人 3 当天(含首次就医当天)携带检查、检查结果到同一院区、同一科室进行复查,免交一般门诊挂号费(含诊疗费)。


实施慢性病长期药方管理规范,提供便利用药服务,对于病情稳定的老年病人,不超过 12 周长期药方,并逐步扩大慢性病的覆盖面;鼓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老年人慢性病药学门诊,推动紧密城市医疗集团和县级医疗社区建设区域中心药房,推动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目录统一。


推进智慧助老服务,在因特网医疗服务平台和自助机上,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通“长辈就诊”方式,简化在线处理流程;鼓励三级医疗机构提供“云陪诊”服务或智能陪诊设备,为老年人提供全程陪诊指导服务。


加强医疗指导服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在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设立老年人综合服务点,在老年人就诊容易出现不便的节点开设移动服务岗位,如预检分诊、自助机、挂号缴费、投诉受理等,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式”服务。


《通知》提出,要营造友好的医疗环境,配置健全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厕所、适老化设施,促进住院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


加强居家医疗服务,通过家庭病床、上门检查、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鼓励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重点为老年或残疾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如慢性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


提高老年医疗服务能力,高水平建设省级老年医疗中心,布局建设 3 一个省级老年医疗中心,促进每个市州至少建设。 1 家庭老年医疗特色专科三级医疗机构,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断和治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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